入学条件及方式
各学区、各小学:
(一)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海淀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持全家户口簿、住房证明等资料,随监护人到义务教育责任学校登记入学。由于特殊情况没能登记入学,可由学区安置就读学校,对于教委和学区协调安置的适龄儿童,学校不得拒绝接收。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二)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按本市户口对待。
(三)公办学校按照相关协议接收共建单位职工子弟入学,区教委将严格控制共建单位数量和接收共建单位职工子弟数量。
(四)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经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开具“在京借读证明”,到居住地所属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由学区统筹调配协调解决。及相关要求。招生工作结束后,公示接收学生的结果名单。于9月5日前将新生名册上报小教科。
海淀区2013年小学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5月3日 区政府召开海淀区各街道(镇)2013年小学入学工作会。
5月3日-12日 启动小学入学宣传工作。
5月13日-31日 1.启动海淀区幼升小适龄儿童信息采集系统,海淀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网上填报信息。
2.开放“借读审批平台”,非京籍家长持相关材料到街道(镇)审批,办理借读证明。
5月14日 召开海淀区2013年小学入学工作会。
5月31日 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工作结束。
6月3日 各小学张贴2013年适龄儿童入学登记通知。
6月15日-16日 海淀区各小学入学登记,审核入学信息。
7月5日开始 各小学(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9月5日前 各小学上报2013年新生名册。
9月15日前 各小学完成新生数据与CMIS对接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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