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2015年初中入学招生方案,此招生方案主要针对的是片区内的小区配套招生。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2015年初中入学招生方案,此招生方案主要针对的是片区内的小区配套招生。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2015年小升初招生方案
一、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张金成
副组长:王 强 于怀松
组 员:江 英 万立新 李春英 陈 宇 王萌萌
二、招收对象及条件:
1.海淀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含已成功办理跨区回海淀(户口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初中入学手续的学生,必须完成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
2.育新花园业主直系子女(含二代和三代);
新康园业主直系子女(二代);
3.能够出示育新花园房产证原件;(多个家庭的共有房产无效)
能够出示新康园房产证原件;(多个家庭的共有房产无效)
4.育新花园业主子女户口需要迁入海淀区育新花园派出所一年以上。对于育新三代子女:一种是业主的孙子、孙女,要求孩子的父亲(即业主的儿子)户口也在育新花园派出所;另一种是业主的外孙、外孙女,要求孩子的母亲(即业主的女儿)户口也在育新花园派出所。
5.京籍的新康园业主子女户口需要迁入新康园(昌平区回龙观派出所);非京籍的业主子女户口需要和业主户口在一起。
6.三代子女需要出示出生证明。
三、招生咨询电话:
82930293(教务处) 15711028151(教务于老师)
四、工作程序:
1.2015年4月20日起,开始接待应届六年级小区业主电话登记(仅针对未在育新小学就读的学生)。在外区就读的学生,需向就读小学提出回海淀(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初中入学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2.2015年4月28日,发布小区配套初中入学招生方案到校园外网,供家长查询。
3.2015年5月4-5日,家长到海淀区中招办办理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外区县就读学生参见“海淀区相关工作通知”(点击查询);外省市就读学生参见“海淀区相关工作通知”(点击查询)。
4.2015年5月18-22日,在新康校区受理现场验证(房产证、户口本、出生证明原件等)。在育新小学就读的小区业主直系子女同期验证。
5.2015年5月22-24日,对验证合格的学生进行初录,收取《2015年海淀区初中入学收生卡》。
6.2015年5月25日16:00前完成网上初录输机工作。
7.2015年5月28日,到区中招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8.2015年7月3日下发录取通知。
五、工作要求:
1.按照北京市、海淀区教委文件精神落实具体任务。
2.在上级未出台政策前,绝不提前开展招生工作。
3.录取学生的依据是本社区业主的直系子女。没有考试选拔环节,招生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若业主直系子女总人数超出当年招生总计划时,按照取得业主资格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满额为止。
4.对于特殊情况,在符合北京市、海淀区初中入学工作规定情况下,由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协调解决办法。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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