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教育厅为农村中小学采购320万册《学生新华字典》,日前被曝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字典差错率“是国家规定的20倍”。而教育行政部门是不是违法主体?花国家正版字典的钱,购买盗版字典,巨额差价款,落入哪里?连日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负责人。
教育部门是不是违法主体?
一位商务印书馆人员介绍,像湖北教育厅发放的这样质量的字典,一本制作成本顶多两块钱,按照政府14元的统一采购价,每本获利12元,“发放320万本这样的字典,意味着非法获利3000到4000万元。”
花国家正版字典的钱,购买盗版或伪劣的字典,其中的巨额差价款,是落入个人腰包,还是当作单位福利补贴“内部消化”?湖北省教育厅对此未予回应。只表示将在事件调查清楚之后,公之于众。
日前,湖北省教育厅表示,已经要求有关单位立即停止该字典的发行,并根据采购协议暂不拨付采购资金,待出版监管部门对该字典作出明确处理意见后,再采取相应的措施。
巨额违法收入流向何处?
对于问题字典,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教育行政部门是不是违法主体?采购计划由谁批准?谁来负责执行?面对记者提出的这些问题,湖北省教育厅以正在调查为由不予答复。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武汉江岸区人大执法监督组成员樊仁祥认为,该事件中,“如果是教育厅直接负责招投标,教育厅就是违法主体;如果由教育厅下属二级单位负责,教育厅也存在失职问题,应当被问责。”樊仁祥说。
北京律师协会行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优银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导致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对涉案单位法人、采购方案决定者以及直接责任人进行追究,包括刑责。
字典销毁 出版商涉嫌违约
崇文书局主要负责人黄成勇停职接受调查
长江出版传媒[0.33% 资金 研报]股份有限公司昨日发布公告,称经初步查证,公司旗下的崇文书局违背与湖北省教育厅合同规定、私自更换版本且所发《学生新华字典》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该公司表示,已责成崇文书局发行单位立即收回已发放的《学生新华字典》,并全部销毁。对违反《合同法》单方面违约行为,所产生的所有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由崇文书局全部承担。崇文书局主要负责人黄成勇停职接受调查。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已成立调查专班,并将对相关责任人作进一步处理。
湖北省教育厅6日发布公告,称已成立由厅领导和有关处室组成的工作专班,彻查招标、采购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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