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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七一中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一级
指标
二级
考察点
记录要点
评价细则
一、思
想
道
德
21%
道德品质
爱党爱国、理想信念、社会责任、集体意识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表现情况。
A1.参与团(队)、班级活动及班级、校级等服务工作的表现情况;
( 每学期计次评价, 所占比例共 18% )
每学期至少参与一次以上共青团(少先队)、班级或年级、学校或社区组织的服务活动或参与社会实践课程。
(初一、初二两学年共四个学期,每学期 所占比例 17% ;初三一学年两学期,每学期 所占比例 16%)
A2.参加天安门广场升旗仪式,走进国家博物馆、首都博物馆、抗战纪念馆等情况;( 初中三年计次评价 所占比例 12% )
参加“四个一”工程(参加天安门广场升旗仪式,走进国家博物馆、首都博物馆、抗战纪念馆等情况),完成初中一、二年级规定的具体参观与访问及蓝天博览课程,初中三学年至少参与4次以上。
( 初中三年计次评价 初三年级第二学期评价 所占比例 100% )
公民素养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仁爱友善,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爱护环境,尊重差异、珍爱生命、国际视野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A3.参加“三爱、三节”等主题教育活动的表现情况;(每学期计次评价 所占比例 18% )
3、参加“三爱、三节”等主题教育活动,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班级、学校、社区与社会的相关主题活动。(初一、初二两学年共四个学期,每学期 所占比例 17% ;初三一学年两学期,每学期 所占比例 16%)
A4.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主题、次数、时长和表现等情况;(每学期计次评价 所占比例 18% )
4、参与如志愿者服务、双语导游、青年志愿者活动等志愿服务活动的表现。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一项)学校、班级、社区等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的记录。具体评价参看“北京市一七一中学”志愿服务活动记录表要求。
A5.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和《北京市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的表现情况。
(每学期主观评价 所占比例 34% )
5、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和《北京市中小学生行为规范》(详细内容见附表一)以及《北京市第一七一中学学生常规管理制度》。
结合关于校级美德少年的评选与区市级美德少年候选人的推荐。学校进一步推广“认星争优,做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每学期评选出“孝敬父母星”“尊敬师长星”“团结友善星”“热爱劳动星”和“勤俭节约星”五星评价,要求全体在校初中学生按照要求自评、家长、同学及他人互评与他评,评选出班级一星、二星、三星少年,针对优秀美德少年班级评出具体候选人上报校学生会后经过初评全校公示评议,选举出校级五星和四星的美德少年进行奖励、表彰。
(参照东城区美德少年的评选标准具体评价 )
二、学业水平
22%
知识技能
理解和掌握各学科课程标准要求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情况。
B1.课堂表现、作业完成等日常学习情况;
(每学期主观评价 所占比例
17% )
1、课堂作业等常规。 (初一、初二两学年共四个学期,每学期 所占比例 17% ;初三一学年两学期,每学期 所占比例 16%)
上课能够较认真听讲,作业完成情况较好。
B2.学业水平达到学业质量标准情况;
(每学年主观评价 所占比例
26% )
2、学业水平。(每学年评价 所占比例 初一、初二每学年33%, 初三一学年 34% )
A级标准: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每个学科期末总评成绩均为及格及以上。(得满权重)
B级标准:能参与学习活动,部分学科期末总评为不及格。(得到30%)
学习能力和学业态度
掌握并运用学科基本思想、方法,运用信息手段获取新知识、解决新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等表现情况。
B3.课外阅读的主题、数量、体会和交流表达等情况;
(每学期主观 评价 所占比例
3、课外阅读。 (初一、初二两学年共四个学期,每学期 所占比例 17% ;初三一学年两学期,每学期 所占比例 16%)
依托我校持续坚持了六年的海量阅读工程。我校开展丰富的课内外阅读课程。
认真参加海量阅读活动,每周完成规定字数的阅读量,即为完成海量阅读的课程分值。
学生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完成海量阅读图书漂流活动,将自己阅读过的书籍和他人相交换来阅读不同的书目,视为完成一次图书漂流活动,完成一本书的阅读并和他人分享,记录读书的感想。(每学年至少完成一次图书阅读并与他人交换阅读给予学分)(在海量阅读活动中表现突出:1、成为班级海量阅读小状元;2、经过年级和学校的评选,作为校级海量阅读优秀小讲师每人可每学年酌情加分)
B4.参加学科实践活动的主题、时间、次数、承担任务和表现等情况;
(每学期计次评价 所占比例
14% )
4、学科实践活动。每学期积极参与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等学科实践活动3-5次,并完成所承担任务。(初一、初二两学年共四个学期,每学期 所占比例 17% ;初三一学年两学期,每学期 所占比例 16%)
B5.研究性学习的主题、次数、表现和成果等情况。(每学年主观评价 所占比例 17% )
5、研究性学习的主题、次数、表现和成果。每学年至少参加一次,并上传研究成果。(初一、初二、初三共三学年,初一、初二每学年 所占比例 33%, 初三学年 所占比例 34% )
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能够展示研究成果。
三、身
心
健
康
体质
健康
身体机能和运动能力、体育锻炼习惯情况。
C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
(三年完成,每年直得评价 25%)
1、体质健康
(每学年第二学期评价 所占比例
初一、初二每学年33%, 初三一学年 34% )
身体机能和运动能力、体育锻炼习惯情况
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成绩在:
80分以上得33%
79-60分及免体得27%
59分以下得24%
运动技能
学习掌握运动技能情况。
C2.学习掌握至少两项体育运动技能情况;
(初一至初三年级第二学期中考体育成绩,三年整合主观评价
41 % )
2、运动技能
(初三第二学期主观评价 100% )
学习掌握运动技能情况
体育运动技能测试:
80分以上得41%
79-60分及免体得36%
59分以下得31%
自我认识
了解自我、自我反思、自我规划及应对困难和挫折等情况。
C3.学期发展目标制定与应对困难和挫折等情况;
(每学期主观评价,共三学年 17%)
3、每学期制定学期发展目标和计划,实现目标完成计划,应对困难和挫折。 (初一、初二两学年共四个学期,每学期 所占比例 17% ;初三一学年两学期,每学期 所占比例 16%)
人际交往
师生关系、同伴关系、亲子关系等情况。
C4.在学习和生活中人际交往与合作的表现情况。
4、同伴评价及家长评价。
积极参加小组合作学习,小组活动积极,优秀小组及优秀小组组长酌情加分。
家长评价在家中表现和与家长关系是否满意。
四、艺术素养
12%
感知能力
对艺术感受、理解、鉴赏的表现情况和能力发展情况。
D1.参与市、区、学校以及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的表现情况;
(每学期计次评价,共25% )
自初一第一学期至初三第一学期共5学期,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学校、社会、社区组织的艺术类别展演活动(文体节、艺术节、晚会、班级联欢会等),表现良好。
(初一、初二两学年共四个学期,初三第一学期评价,每学期 所占比例 20 % )
技能表现
学习掌握艺术技能及参与艺术活动的情况和表现。
D2.学习掌握至少一项艺术技能,特别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艺术技能表现情况。
(初三第二学期主观评价 75% )
2.艺术技能及传统文化。初一~初三(上)共5个学期。
能够积极参与艺术活动的学习,能够展示一项艺术技能(音乐、美术)。
五、社会实践
15%
参与意识
关注现实生活、勤于实践、积极劳动的态度、习惯和情感表现情况。
E1. 参与市、区社会大课堂基地实践体验的次数、时间、成果及心得体会等情况;
(每学期计次评价,计20%)
参与市、区社会大课堂基地实践体验的次数、时间、成果及心得体会。
初一~初三上共5个学期。每学期至少一次活动以上。
(初一、初二两学年共四个学期,每学期 所占比例 20 % ; 初三第一学期评价, 所占比例 20%)
实践能力
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表现及成果情况。
E2.参加学校、家庭和社区劳动实践的次数、时间、技能表现、成果及心得体会等情况。(每学期主观评价,共六个学期80%)
参加蓝天博览活动及走进名人故居、走进古代园林、走进博物馆等活动,及参观
古建筑及传统文化类博物馆等主题活动,并完成活动主题学案,及专题课例作业。每学期至少一次活动记录。
六、个性发展
8%
兴趣爱好
对某些知识、事物和现象的好奇心、求知欲,独立思考、专注、与探求情况。
F1.在文学、科学、体育、艺术等自己感兴趣的领域参与活动、付出努力以及成效等情况;
(每学期计次评价,共83%)
积极参与个人感兴趣的社团活动,每学期一次以上,按时参与社团一个学期的主题活动并学有成效,能够独立或合作完成个人及集体的产品及作业。
特长和成果
在文学、科学、体育、艺术等领域的特长和成果等。
F2.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及成果的情况。
(初中三年每学年 主观评价,共17%)
2、初二、初三每学年在文学、科学、体育、艺术等领域,获得校级荣誉及成果1次,得到权重40%,由班级班主任认定;在区、市级各级各类比赛及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名次,得满权重。
(初二、初三年级 第二学期主观评价,各50 %)
备注:超162分 按162分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