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2015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及入学申请办法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在户籍所在地
一寸照片
无监护条件证明
兹有我辖区儿童 (性别 籍贯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 的父亲 身份证号码 及母亲 身份证号码 在北京市工作。该儿童随父母暂住在丰台区 ,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特此证明。 经 手 人: 固定办公电话:(区号) — 街乡镇具体地址: 省 (地级)市 区(市县)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附件2 丰台区2015年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 入学申请办法 一、申请材料 (一)2014年延缓入学医疗证明 1.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费用清单、医疗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与病情相关联的各种检查报告、病历和医学光片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同一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康复证明上需注明就诊医生姓名、科室办公电话。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申请人的身份证和同期暂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受理时间 2015年5月5日至8日 三、受理地点 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望园西里4号) 四、审核部门 丰台区教委、丰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丰台区公安分局 五、办理程序 第一步:审核申请人提交儿童当年延缓入学的医疗证明、康复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材料。 第二步:通过审核的,审核申请人领取《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第三步:审核申请人持全家户口簿、已审核通过的《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到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网上申请。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为了孩子我爬我爬,咦~怎么总是没尽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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