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gpxw  发表于 2012-11-24 20:34:11| 2557 次查看 | 5 条回复

园南中学教育收费一览表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批准文号


1


外籍学生就读费


6000元/学期


外籍学生


沪教委财(2007)8号


2


学生午餐


8元/餐


学生自愿


沪教委财(2009)50号


3


课外教育活动费


100元


学生自愿


沪教委财(2009)50号


4


报刊


不高于发行价


学生自愿


沪教委财(2009)50号



5



校服


夏装:85元/套



学生自愿



沪教委财(2009)50号


春秋装:110元/套


冬装:150元/套


6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


80元


学生自愿


沪教委财(2011)138号


7


幼儿平安保险


60元


学生自愿


沪教委财(2009)50号


8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80元


学生自愿


沪府办发(2011)2号


义务教育阶段帮困助学工作:

对经济困难的界定,按本市民政部门的统一规定确认。

一、低保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学生

1.   申请免杂费、书本费及补助生活费的学生(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帮困助学申请表》,经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审核确认后,对符合条件者发放相应的帮困助学券(以下简称助学券)。申请手续每学期办理一次。

2.   学生到校注册报到时,将助学券交给学校。学校按市教委有关收费标准,办理相应的免费手续。

3.   学校核对助学券、加盖图章、登记造册后,与区县教育局结算。助学券一学期结算一次。

4.   助学券实行实名制,不得转让和兑换现金。

5.   享受助学券的学生同时享受生活补助。

二、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学生

1.   减免杂费。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杂费减免申请表》,由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困难程度,经学校领导批准后予以减免。

2.   发放助学金。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学生助学金申请表》,详细说明家庭收入及困难情况,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按月发放。每学期评定一次,开学时办理申请手续。

三、格投诉电话:64038400——3330                 徐汇区教育局投诉电话:64380853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印制  2012年8月                    上海市物价检查所监制 12——02228


  

jdugo  评论于  2012-11-24 20:36:39
向LZ致敬
rnjdr  评论于  2012-11-24 20:41:53
自带一张小凳子
wlqsi  评论于  2012-11-24 21:07:41
~~~~这看帖回帖就是个美德~~~~
wqwqw121  评论于  2012-11-24 21:14:07
支持一下
雨霁  评论于  2012-11-24 21: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