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建立后,为加强对全国广大汉族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一方面在政治上实行高压政策;另一方面又笼络汉族士大夫和一般知识分子,为巩固清政权服务。清朝的文教政策,同样体现了压制与笼络兼施的政策。如清王朝建立不久,就在思想文化领域大力提倡程朱理学,并把它作为官方的统治思想。在学校教育中,清政府则强令以理学为基本教材,并作为科举考试的标准。4 a2 j+ }/ {! ~% }8 Y0 L; T% }
清朝的学校教育. D6 q+ A! _4 S* D/ l( M0 _, [' C
清朝的学校教育制度,基本上承袭了明代的旧制。就官学而言,分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两种。此外,还有私学和书院。. U! \) N' i! q7 k+ b
清代的官学体系基本上与明代相同。只是由于掌握政权的民族不同,在具体设置上也有些变化。
4 o+ y9 t, b3 `/ B e8 ^4 t% F (一)国子监
) H( W) V+ c ^# A& E& e/ Y0 W 清代的中央学校也为国子监。大概是为了管理和教学的便利,国子监在监官设置上,对明代作了一些改动,除特设一个管国子监大臣总管国子监的一切事务外,在祭酒、司业、监丞、博士、典簿的设置上,都是满族、汉族各设一人。学生来源也因民族范围的扩大而有所变化。其他比较大的不同有: ; z7 I) ^/ J, S' s$ m W" R
其一、国子监下再设八旗官学、算学,另有琉球学馆和俄罗斯学馆,招收留学生,但不常设。八旗官学包括正黄旗、正白旗、正红旗、正蓝旗、镶黄旗、镶白旗、镶红旗、镶蓝旗八学,各设助教和教习,其中助教:满族2人、蒙古族1人;教习:满族1人、蒙古族2人、汉族2人,额外汉族2人。学生由满、蒙古、汉族组成,亦因之分为三班,学习内容随本族。 + A' V* x( Z5 x+ [. @( u
其二、废除积分、历事法。清初国子监也实行积分、历事法,其基本原理同明代,但更详细。顺治十七年(1660年)罢积分法,康熙元年(1662年)罢历事法,后俱不再实行。 $ S) \6 \1 x& `% B5 l, b' i9 u5 ?: X
其三、扩大教学内容。乾隆二年(1737年)根据刑部尚书兼管国子监大臣孙嘉淦的建议实施,令国子监生在学习应付科举考试的内容外,仿照宋代胡瑗的分斋教学法,明一经、治一事。其中所谓“事”指历代典礼、赋税、律令、边防、水利、天文、河渠、算法等实用知识。不过,此法虽在制度上有成文,但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 * v* R! E8 U y7 C$ r
(二)中央其他部门附设的教育机构 ; b; ? y7 X: ]5 n1 ~' \
国子监外,清中央其他部门还附设有一些教育机构,其相关情况如下: / f, S3 V" {1 w# r0 B: W' M1 K: \
主管机构 学校名称 始设时间 教育对象 教育内容
+ s& X. F0 J6 m4 y6 l- E5 L 内务府 景山官学 1685年 八旗子弟 满文翻译、汉语、《四书》、作诗 $ v4 c. o" v4 t0 p$ h/ x' i
鲜咸安宫官学 1729年 同上 同上,外有书法、射击 - u+ {/ o$ ~) E: I/ x$ `/ W* z
蒙古官学 1747年 蒙古族子弟 蒙文经书、蒙文翻译等 6 b3 E* v) E$ S7 D! F2 I) w
回缅官学 1756年 在京回族学生 回文 $ L5 A' |; p. n1 h w% j4 h9 J, F
长房官学 1696年 太监 汉语 ) X# H; G1 I- A
宗人府 宗学 1653年 宗室 满文、汉文、骑射 ( f9 `" ^# E: |, e0 l3 m
觉罗学 1729年 觉罗氏子孙 同上
- Z/ @5 |* t2 s& b. B5 y% I4 T6 `3 D (三)地方儒学 ) e- v. T# c9 W) z
清代地方儒学的设置也与明代相差无几,有府、州、县、卫学。不过,清代地方儒学在管理上同明代有一个很大不同,这就是提学官设立的普及。 / k! n9 e# S9 [1 e
清初,各省设督学道,督学道官挑选那些有进士身份的六部(吏、户、礼、兵、刑、工部)郎中担任。只有顺天、江南、浙江三地设提督学政,从翰林院官中选任。雍正四年(1726年),统统改称学院。学院官负责管理本省的学政事务,任期三年。
3 l$ S' B6 @2 {1 F7 l 此外需要提到的是,清代地方学校教育中有许多有特定含义的名称,往往容易同科举考试的一些名称相混。如:凡有资格参加地方儒学入学考试的人,统统称作童生,又称文童、儒童。地方儒学入学资格考试,叫童生试,又称小试、小考。由各省学政主持的考试叫院试(清初亦称“道试”);由府长官主持的考试叫府试;由县长官主持的考试叫县试。考入地方儒学读书的,称生员,俗称秀才。童生进入儒学读书,称“入泮”、“进学”。生员在学,逢丑、未、辰、戌年的考试叫“岁考”或“岁试”,逢寅、申、巳、亥年的考试叫“科考”或“科试”。 0 E, A, A" v8 \- S) X% r
整体上来说,官学作为国家教育部署的主要成分,它在国家政治体系中的地位显然要超过私人性质的教育机构。但是,官学教育中渗透着追求短期功利的行为,其课程设置、考试方法都围着科举考试转,学校在发展上缺乏独立的指导思想,则显然不是教育发展的最有价值的方面所在。从这一点来说,不仅是清代,从汉武帝建立太学时起,中国的学校就从未在精神上得到健全的发展。' S& g1 G1 h" h5 S! p
社学的功能
5 x4 Q4 N3 F* W# F L 清代在顺治九年(1652年)亦令设立社学,每乡一所。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因社学有名无实者多,下令严格审查,不合格的废除。此后因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在京城崇文门外设立义学,五城各设小学,所以清代的儿童教育机构多以“义学”相称。而且,清代由官方设立的义学、社学等,国家每年都拨给一定的经费,教师免除差徭,学生也可以享受一定的待遇。 2 [* d5 u+ @) T
书院的兴衰
, E9 e; D" B, c 入清以后,书院的发展亦先禁后兴。顺治九年(1652年),曾明令禁止私创书院。这一禁令,直到雍正十一年(1733 年)下令全国各地兴建书院才真正解除。不过,虽然在此之前书院之禁未开,期间如康熙时代,也不特别限制书院,故也有一些著名的书院被修复。雍正开禁之后,清代的书院飞速发展,但各地设立书院之权却把握在官员之手,并象官学一样,执行官学的办学方针,也获得由国家拨给的经费。
/ d7 g3 y7 D: ^2 H9 m8 R ^8 i 当然,罟纲虽密,亦有漏网之鱼。如颜元主持的漳南书院,就是一个以倡导实学为宗旨的书院。颜元(1635~1704),字易直,号习斋,是清初颜李学派的创始人(李为李?,字刚主,号恕谷)。1696年受聘主持漳南书院时,曾按照他的思想对书院的办理进行了规划。其中心内容,可以用他写在书院习讲堂上的一幅对联归纳之: - a! R' F& e* r. J
聊存孔绪,励习行,脱去乡愿、禅宗、训诂、帖括之套
C8 E; v/ Z2 r& p 恭体天心,学经济,斡旋人才、政事、道统、气数之机
1 L e$ {! x+ x. y 意思是:承继孔子的事业,努力实践实行,抛弃唯唯诺诺、空谈不实、寻行数墨、科举无用的旧习;体会当世的需要,攻习致用之学,把握人才优劣、政治安危、学术邪正、国家兴亡的契机。 0 D, [/ E* _7 B2 G. b: h8 |6 L
由于不满于当时的学校教育,颜元主张在学校教育中贯彻先秦尧舜周孔的“六府”、“三事”、“三物”教育。所谓“六府”,即“水、火、金、木、土、谷”;“三事”即“正德”、“利用”、“厚生”;“三物”即“六德”(知、仁、圣、义、中、和)、“六行”(孝、友、睦、姻、任、恤)、“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基于这样的想法,他把漳南书院分为六斋:
& g" L) f' D d 文事斋:习礼、乐、书、数、天文、地理等科;
. [/ ?# ]2 u6 G4 C! b 武备斋:习黄帝、太公以及孙吴兵法,攻守、营阵、陆水诸战法,射御、技击等科;
$ B2 L3 P* U, r" E4 S( P 经史斋:习《十三经》、历代史、诰制、章奏、诗文等科;
# s% E) M2 a/ s' Y0 z1 U 艺能斋:习水学、火学、工学、象数等科; ! H+ O8 ]3 Y/ ?9 o# H# A
理学斋:习静坐、编著、程朱、陆王之学;
5 `( W0 d6 ?! H 帖括斋:习八股举业。
$ z7 g# ]& Q8 a2 }8 e 其中“理学斋”、“帖括斋”的设置目的是:一方面作为比较的对象,以见理学和科举教育非周孔之实学;另一方面是为了应付当时的科举考试,待将来考试方法改变后,再予取消。 ( Q0 r$ ?" r9 G1 @% ^
从六斋的设置和教学内容安排上可以看出,颜元的教育主张,既不同于当时的学校教育,也与理学家所提倡的教育大相径庭。但颜元还没来得及将他的一系列设想全部付诸实施,漳南书院就毁于大水,天之不从人愿,一至于斯。
; T |1 K) ^; g G* o! P3 ~ 在清代的书院中,还有一些以考据之学为教育内容的书院,著名者有诂经精舍和学海堂。这两所书院虽也反对科举之学,并且在书院中也教授天文地理一类的课程,但主要以追求扎实的做学问的功夫为目标,与颜元的理想是不太一致的。
$ y; |- [, ~6 h* o8 A* R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在废科举、兴学校的教育改革中,书院被改为学堂。从这时起,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一千余年、对中国古代教育发展产生过巨大影响的书院,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U9 ?" ]: g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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