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  发表于 2013-4-27 14:10:06| 2244 次查看 | 2 条回复

一、入学要求公办学校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具体依据如下:

1.      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对口入学,户主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有效(具备相对应的房产证),学生本人为户主,需提供学生本人为产权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的房产证。

2.      因“人户分离”要求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学的学生,房产证产权人须是父母或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待区域内有户籍同时有对应房产证的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

3.      要求按廉租房地址就近入学的学生,待区域内有户籍、房产证的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

4. 持市人才引进类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及以上)学生,有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学生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公办学校,无房产证可根据实际居住地址,待区域内有户籍、房产证的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

5. 因动迁原因,户籍暂没有迁入居住地,凭动迁协议书上的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公办学校(租赁房屋地址作统筹安排)。

6.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上海常住户籍,学生目前尚无上海户籍,按父母双方或一方上海常住户籍地址就近安排公办学校。

7.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已在浦东新区幼儿园或小学有学籍的学生,由招办和教育署根据学校的生源情况作统筹安排。新来沪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父母及本人的居住证、父母务工证明、预防接种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学校视招生情况录取。

8. 外区县本市户籍学生,若回户籍所在区县就读,可填写《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申请表》。若要求继续在本区借读,可根据实际居住地址,待区域内有户籍、房产证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

9.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可进入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10. 香港、澳门、台湾学生,可持身份证明直接到居住地对口学校或民办学校申请入学,也可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不占学校招生名额)。

11. 外籍学生可持外国籍护照,直接到具有接受外籍学生资格的学校申请入学(不占学校招生名额)。

二、操作程序

1. 区招办向幼儿园、小学采集毕业生身份证号码信息。

2. 区招办通过公安局统一调取相关学生的户籍信息。

3.区招办通过各幼儿园、小学向每位适龄儿童、少年发放《2013年浦东新区中小学招生入学须知》,告知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关政策,并由家长填写信息《反馈表》。

4. 各教育署核定公办学校2013年招生区域范围,并网上公布。

5.相关幼儿园、小学配合做好毕业生升学信息确认以及在本区无常住户籍学生的信息申报工作。

6. 区招办、教育署审核申报信息。

7. 外区县回本区户籍所在地就读学生网上个别报名。

8.   区招办对公办学校进行第一次投档。

9.   招办发放《入学告知书》教育署发放《报名告知书》。

10. 公办中小学按《入学告知书》或《报名告知书》接受报名。

11. 民办学校及招收艺体特长生公办学校,确定录取名单(以《入学告知书》为准)。

12. 区招办根据民办学校及公办学校艺体特长生预录取名单进行第二次投档。

13. 各中小学向新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三、招生工作时间表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部门

采集在籍学生的身份证信息并向公安局调取户籍信息

3月底前

招生办

网上统一下发《2013年浦东新区中小学招生入学须知》

3月底前

招生办

召开招生对口信息确认及申报工作培训会

3月底前

招生办

审核、确定公办学校招生区域

4月3日前

教育署

公示公办学校招生区域

4月6日

招生办

组织填报各类学校的办学规范与设施等基本情况

4月10日前

教育署

申报信息审核

4月10、11、12日

招生办

外区县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网上报名

4月10日起

学生

网上公示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及相关招生信息

4月12日

教育局

招生办

召开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会议,布置招生工作;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及民办学校、公办学校艺体特长生招收计划报市教委备案

4月中旬

教育局

公办学校对口投档

4月25日前

招生办

民办小学、初中网上报名、公办中小学艺体特长生招生报名

5月初

相关学校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面谈

5月11、12日

民办初中

发放公办《入学告知书》

5月15日

招生办

向外省市学生发放《报名告知书》

5月15日

教育署

部分公办学校及ZF委托招生的民办学校接受外省市学生报名

5月16日起

相关学校

中小学新生持《入学告知书》到公办学校报名

5月18、19日

公办学校

民办小学招生面谈

5月18、19日

民办小学

民办中小学校、公办中小学艺体特长生拟录取名单报基础教育处和德育处备案,同时报招生办备录取

6月4日

相关学校

正式录取名单与录取通知书发至各中小学

6月21日

招生办

送回外区县就读学生材料至招生办

6月27、28日

学校

发出录取通知书

8月15日前

各校

家有小活宝,大活宝来报到!
udeug  评论于  2013-7-18 21:53:32
支持一下
kw59c2  评论于  2013-7-18 21:53:59
我是有素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