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qiugd 于 2013-1-14 10:07 编辑
转学需要带什么证件和材料?怎么转啊? 按照沪教委基(2006)7号《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2012)65号《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须知。本须知的内容主要对转入的转学而言。转出的转学要求基本同转入,手续在学校办理。 一.办理对象 1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内跨区县迁移; 2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 3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 4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回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 5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市居住的。 下列情况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 1.已在本区就读的初中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2.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3.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学。 二.所需证件和材料 1.户口簿(或《上海市居住证》)及复印件; 2.转学联系单(或就读证明)及复印件; 3.学生成长记录册(或相应材料、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方式 徐汇区教育局统一办理、统筹安排。 四.办理程序 1. 到现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开具转学联系单; 2.携带转学所需证件和材料(见第二条),到招考中心查验、登记; 3. 由徐汇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接收学校,招考中心开具“转学(借读)通知单”; 4.携带上述材料及“转学(借读)通知单”到接收学校,经接收学校查对,收取“转学(借读)通知单”并在所带的转学证件中的“转学联系单”(或转学证明材料)上盖章确认,接收入学。 5. 将盖有接收学校图章的“转学联系单”(或转学证明材料)交回原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取得“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 6. 将转学证明、学籍档案交予接收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取得学籍,进校就读。 五.办理时间 查 验 与 登 记: 2013年1月16日—— 2013年1月18日 领取转学(借读)通知单: 2013年1月 25日 (接待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 13:30-----16:00 ) 逾期不予办理 六.办理地点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百色支路28号 邮政编码200231) 七.联系电话 小学 54361542 初中 54361495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2012年12月
徐汇区2013第二学期转学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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