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e  发表于 2012-5-9 19:12:17| 2374 次查看 | 5 条回复

5月2日,工信部对外发布《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准入规则》),对校车生产企业实施准入制。

根据文件规定,校车将分为两类。一类是轻型专用校车,包括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7座,车长大于5米且不大于6米。另一类是大中型专用校车,包括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7座,车长大于6米且不大于12米。在校车生产企业的准入条件及考核方面,该文件的要求非常细化,提及33条标准和条件。

在校车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上,文件在整车设计、系统设计等方面都有非常详细的规定。工信部产业政策司方面表示,该征求意见稿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6月1日,相关企业及社会人士可在征求意见期间内向工信部提交建议。

《准入规则》是工信部第一次对某一类具体汽车产品的生产企业设定准入门槛。厦门金龙客车品牌管理部一位负责人表示,这表明国家在不断细化对校车产业的管理,肯定会排除一部分技术实力、营销能力和服务能力不足的校车生产厂家。

上汽大通一市场部负责人表示,这比讨论稿标准降低了,改装车企业也能获得校车生产资质,这将使得校车生产商处于不利境地。整车厂直接生产的校车比通过改装形式做出的校车成本要高出很多,这有可能导致将来改装校车以低价竞争扰乱市场。

太忙了,每天想好的计划总是被打乱。
qq050816  评论于  2012-5-9 19:19:54
楼主我来过啦。。。啦。。。
南宁小医  评论于  2012-5-9 19:19:59
看过了怎么能不留个名呢
qyyow  评论于  2012-6-3 21:53:00
~~~~
fashion12  评论于  2012-6-4 15:30:01
支持一下
费泽昂  评论于  2012-6-4 15: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