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虹口区幼升小统筹安排细则
摘自《2017年虹口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
当学校对口范围户籍学生报名数大于计划数时,实行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
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将按如下顺序安排入学:
(1)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人户一致,且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之一或儿童本人的,原则上相对就近对口入学;
(2)户籍在旁系亲属处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3)居住本区且房屋产权为适龄儿童父母之一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4)其它情况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当上述各类适龄儿童数大于可计划数时,将根据户籍或实际居住年限、购房年限等排序情况作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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