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2016学年度小学招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 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人户分离本区居住地登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及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二、网上登记信息采集、现场确认日期 1、适龄儿童网上登记、确认时间:4月9日-4月23日 2、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4月24日-4月27日 3、民办小学面谈时间:5月7日 4、公办小学现场验证时间:5月21日-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3:30。 三、适龄儿童网上信息登记确认流程 1、2016年黄浦区小学招生继续启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采用“网上登记、信息采集+现场确认”的办法,实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民办小学网上报名等办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招生入学工作。 2、4月9日-4月23日为全市“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放登记时间,适龄儿童必须在此时段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完成信息登记、确认。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就读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登记表,完成信息登记、确认;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带好相关证明材料,在我区指定时间、地点(见表1)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登记表,完成信息登记、确认。 3、监护人需仔细核对登记表所提供的各项内容,如果发现其中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及时与登记表发放点取得联系。登记表中灰色部分的信息无法更改,如有错误,请至公安或人保部门更改,并带好相关更正证明在我区指定时间、地点(见表1)进行修改。 表1 时间 | 区指定登记点 | 地址 | 4月9-23日 期间工作日 上午8:45—11:00,下午1:45—4:00 | 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 (需提前预约) | 凤阳路152号 | 4月9-23日 期间双休日 (即4月9、10、16、17、23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0-3:30 | 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 | 贵州路189号 |
4、登记表中监护人签字栏中的签字人必须是表内所填的监护人。表中联系电话请填写监护人手机,保持手机畅通,用于接收报名过程中的各类通知。 5、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只能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中选择一个。一旦做出选择,不得进行更改。 6、信息登记、确认后,由监护人填写的绑定手机将于5月中旬接收到“上海基教”关于现场验证地点的短信:地段生到对口学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非本市户籍、港、澳、台、外籍儿童到所属街道指定登记点(见表2)现场验证。 表2 所属街道 | 登记学校名称 | 学校地址 | 外滩街道 | 报童小学 | 山西南路35号 | 南京街道 | 裘锦秋实验学校 | 新桥路55号 | 豫园街道 | 光明小学 | 盛家街40号 | 小东门街道 | 董家渡路第二小学 | 西姚家弄48号 | 老西门街道 | 梅溪小学 | 永宁街20号 | 半淞园街道 | 新凌小学 | 西凌家宅路90弄33号 | 淮海中路街道 | 淮海中路小学 | 淡水路93号 | 瑞金街道 | 巨鹿路第一小学 | 南昌路366号 | 打浦桥街道 | 海华小学 | 瑞金二路215号 | 五里桥街道 | 瞿溪路小学 | 瞿溪路1117号 |
四、公办小学现场确认流程、所需材料及录取方法 5月21-22日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各表格),按短信提示携儿童到指定学校进行现场验证。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序号 | 证件 | 具体要求 | 家长提供 | 1 | 《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 验证审核资格唯一凭证 | 原件 | 2 | 儿童户口簿 | 地址页、儿童本人页 | 原件及复印件 | 3 | 如居住地入学,还需 《人户分离登记回执单》 | 为儿童本人 | 原件及复印件 | 4 | 房产证、房卡或租赁合同(《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 如人户分离,此项为 人户分离房屋情况证明材料 | 原件及复印件 | 5 |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白卡) | 已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 原件及复印件 |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绿本) | 未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 原件及姓名页复印件 |
1、区教育行政部门首先安排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对口入学,当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依次按照适龄儿童与户主的关系、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的适龄儿童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对于申请居住地入学的适龄儿童,按照购房时间、与直系亲属同住情况、实际居住地年限等,先在所居住地街道内的小学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依次顺序为: ①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②适龄儿童与其直系亲属为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并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③其他情况。 (二)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序号 | 证件 | 具体要求 | 家长提供 | 1 | 《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 验证审核资格唯一凭证 | 原件 | 2 | 儿童户口簿 | 地址页、儿童本人页 | 原件及复印件 | 3 | 监护人户口簿 | 地址页、父母本人页 | 原件及复印件 | 4 | 儿童出生证明 | 出生证明上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 原件及复印件 | 5 | 儿童居住证 | 姓名与户口簿一致、居住地址与信息表上一致、居住地址与父母居住证上地址一致 | 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 6 | 监护人居住证 | 姓名与户口簿一致、姓名及证件号码与儿童出生证明上一致、居住地址与信息表上一致 | 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 7 | 如监护人持《临时居住证》满3年,还需提供连续3年的灵活就业登记 | 照片页、信息登记页 | 原件及复印件 | 8 | 父母身份证 | 姓名与户口簿一致、姓名及证件号码与儿童出生证明上一致 | 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 9 | 房产证、房卡或租赁合同(《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 如都无, 居委提供固定格式的《寄宿证明》 | 原件及复印件 | 10 |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白卡) | 已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 原件及复印件 |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绿本) | 未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 原件及 姓名页复印件 |
对于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先在街道内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 (三)港澳台和外籍适龄儿童 序号 | 证件 | 具体要求 | 家长提供 | 1 | 《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 验证审核资格唯一凭证 | 原件 | 2 | 儿童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 有效期内 | 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 儿童台胞证 | 有效期内、照片页 | 原件及复印件 | 儿童护照 | 有效期内、照片页、签证页 | 原件及复印件 | 3 | 儿童出生证明 | 出生证明上姓名与儿童所持证件一致 | 原件及复印件 | 4 | 儿童《临时住宿登记单》 | 登记单上姓名与儿童所持证件一致、登记单上证件号码与儿童所持证件一致 | 原件及复印件 | 5 | 监护人相关证件 | 上海户口: 户口簿地址页、本人页 | 原件及复印件 | 外省市户口: 须符合外省市儿童父母证件要求 | 原件及复印件 | 港澳台、外籍: 港澳台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台胞证或护照、《临时住宿登记单》 | 原件及复印件 | 6 | 房产证、房卡或租赁合同(《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 如都无, 居委提供固定格式的《寄宿证明》 | 原件及复印件 | 7 |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白卡) | 已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 原件及复印件 |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绿本) | 未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 原件及姓名页复印件 |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先在街道内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 五、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入学登记办法 由于残障等原因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本区将提供特殊教育服务。凡201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本区户籍残障儿童,纳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到区内指定的特殊教育学校验证报名,特教学校做好初步测定、登记、上报手续,待参加全市组织的鉴定后,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六、民办小学报名录取办法 1、4月24日-27日,有意愿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报名后获取网上报名表,作为参加面谈和录取的依据。 2、5月7日,适龄儿童凭网上报名表、《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参加民办小学的面谈。民办小学的面谈过程向市和区县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办法。5月9日-5月10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12日-5月13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16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七、小学(校)招生对口居委 小学(校)对口居委: 学校地址: 联系电话: 八、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及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登记学校 街道: 小学(校) 学校地址: 联系电话: 黄浦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监督电话:53078139、33134800转教育局小教科 黄浦区教育局 (学校代章)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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