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太狼  发表于 2015-4-26 14:43:13| 4097 次查看 | 1 条回复

2015年松江区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须知


一、公办园

1、受理对象

需同时满足下述两个条件:

(1)中大班年龄段(中班年龄段幼儿出生于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大班年龄段幼儿出生于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2)符合其他入公办园条件(参照小班新生,详见“2015年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表”及备注)。

2、工作流程

预报登记---统筹安排---入园通知

3、具体安排

(1)4月19日:市示范园(荣乐幼儿园总部)受理中大班补充入园(或转园)预报登记(详见该园网站公告)

(2)5月10日:各指定园受理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预报登记

(3)6月6日:发放入园通知书(家长到办理预报登记的指定园领取)

4、预报登记

(1)办理地点

各区域负责受理相关工作的指定园为:岳阳街道—机关幼儿园、方松街道(人民北路以东)—文翔幼儿园(分部)、方松街道(人民北路以西)—进修附幼、永丰街道—华亭幼儿园(仓桥部)、中山街道—蓝天幼儿园、泗泾镇—泗泾第三幼儿园、新桥镇(东部区域)—新闵幼儿园、新桥镇(西部区域)—新桥镇中心幼儿园、九亭镇—亭南幼儿园(总部)、其他各镇中心幼儿园。

(2)所需材料

预报登记时所需材料如下(均需原件):

①《2015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预报登记表》(附后,家长自行下载后填写)。

②适龄幼儿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卡、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的本区范围内居住类房产证件。

③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除①②中所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的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已达120分标准值的另需提供有效证明,旧版人才引进类居住证另需提供领证副联)。

④港、澳、台地区及外籍人士的子女,除①②中所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的出入境证明、在松任职或就业证明、在松一年或以上居留许可证明等。

⑤本市户籍适龄幼儿且法定监护人在松未购房的,需提供有效租房合同。

5、入园安排

补充入园(或转园)的中大班幼儿,入园安排时将依据生源信息与资源实际统筹安置(原则上安排入新开公办园及少部分有补充入园计划的公办园)。

6、有关说明

(1)凡未按时到相关指定园办理预报登记或提供虚假信息与证件的,均不予安排入园

(2)2015学年起,本区公办园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的办理方式等将进行调整,有需求的幼儿家长可于2015年10月起适时关注松江教育信息网上发布的有关通知。

二、民办园

各民办园可根据董事会决议或本机构规章制度自主确定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受理时间等事宜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体现,入园条件及所需材料等参照民办园小班招生相关要求。








附:2015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预报登记表


2015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预报登记表.doc (55 KB, 下载次数: 177)

  

原就读园

  



申请学段


  

□中班    □大班

  

幼儿信息及户籍信息



幼儿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幼儿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户籍所属派出所






外省市户籍幼儿监护人(父母一方)信息



上海市居住证(新证)积分是否达标



□是     □否



若积分达标,请注明

  

居住证居地址






居住类房产证件或租房信息(请根据证件类型对应填写)


  

所持证件类型

  

□房产证(含公租房、宅基地证等)  □预售合同和全额发票  □租房合同



房产证



权利人





所属街镇、(村)居委会



街镇:

  
  
  

(村)居委会:

  
  
  

住宅小区:

  


房产地址





房产证号





登记日期





宅基地证等 地址





预售合同与全额发票



权利人





房产地址





发票日期





租房合同地址





监护人及家庭成员信息(至少2名)



姓 名



与学生关系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类别确认(由幼儿园填写)





备注:

  

                                                   监护人签字:


说明:

1、请家长如实填写表格内的内容,字迹工整。

2、“居住类房产信息”:请根据幼儿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所持有的房产证件类型进行填写。

3、各类证件办理截止期:2015年4月30日。根据信息统计要求,家长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原件。


4、本市户籍的学生“外省市户籍幼儿监护人信息”相关栏目不必填写。


家有小活宝,大活宝来报到!
☆宁√  评论于  2015-4-26 14:49:59
我是路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