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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15年初中、小学、幼儿 园招生入学(园)工作的实施意见
4月11日-4月30日,在本区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民办二级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其他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各街镇教委指定地点(附件1)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
各街镇教委、幼儿园要根据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技术支撑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材料审验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