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民办明珠中学初中招生简章 为做好本校2014年初中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2013年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特制订如下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工作意见,依法健全和规范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做好2013年本校初中招生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分学生(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二.办学情况: 本校创建于1992年7月,是上海市首批创办的五所全日制民办学校之一,是由恒源祥集团等企业出资举办。现任校长由高级教师张俊明担任,特级教师高润华担任名誉校长。现有教职员工60名,学生有4条年级16个班级,700名左右。学校坚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学生发展为本,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一位学生得到全面发展,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好扎实的基础。 三.招生办法 根据《2014年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初中招生的时间和安排为: 1.发布自主招生信息, 5月1日至7日在明珠中学校园网站《招聘招生》栏目内(或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http://zhaoban.hpe.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本区小学毕业生直接登录网报系统(用户名和密码4月中下旬由就读小学告知);外区小学毕业生进入网报系统后,须注册成功后再进行网报。 网报时,根据系统的提示,学生须选择面谈批次,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个人身份材料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各壹本。 本区小学毕业生个人身份材料为:电子学生证原件、盖有小学教导处章的《报名确认表》复印件。 外区小学毕业生个人身份材料为:有学生和家长签字的《报名确认表》(注册成功后自行打印)、电子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回居住地学生(在外滩、豫园、打浦桥街道居住的本市户籍学生)还需提供居住地登记证明。 3.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4. 5月10、11日来校面谈,并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阅;学校通知拟录取学生及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到校网上签约。 5. 签约时收取入学告知书。 四. 招生计划范围及入学后的收费标准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14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招生范围为:黄浦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以及今年本区试行人户分离的豫园街道、打浦街道、外滩街道内本市户籍居住地登记的小学五年级学生。(且在就读小学填写过回户籍地或居住地就读登记表) 收费标准:新生入学后每生每学期9000元。 五. 招生步骤 1.4月15日在学校网站公示招生简章 2.5月1日—7日学生可在明珠中学网站《招聘招生》栏内填写报名表,进行网上报名。 3. 5月10—11日面谈。 4. 5月17-20日学校与拟录取学生网上签约 5.5月下旬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
》》》》2014上海小升初:上海各区初中报名时间、招生简章及面试情况、签约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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