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文件 宁价费〔2013〕258号 关于核定南京东山外国语学校 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东山外国语学校:
你校《关于高中提高学费收费标准的报告》、《关于初中提高学费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你校是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民办学校,鉴于你校近年来投入大量资金新建校舍、添置现代化教学设施设备,教师实行绩效工资改革等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我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对你校教育培养成本的监审报告,经研究,现核定你校正式收费标准并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每生每学期不超过8200元(不分初高中)。
二、新的收费标准从2013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原在校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请你校于接文后二十日内到江宁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做好收费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此复
南 京 市 物 价 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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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结束,陪娃去了。五一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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