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学校招生简章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和昌平区教育委员会《昌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工作,现制定2013年我校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意见。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志斌校长 组员:王军、李福成.、金凤、董丽娜、寇迎霞、张彦祥、王华、付志坤、孙晓静 二、、学校小学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1、小学入学招生条件 小学:凡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且在我校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均可登记入学。适龄儿童由家长(或监护人)带领,在规定的时间内,(1)、持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学生父母的房产证明及复印件(两项必带)(3)、登录北京市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后打印的回执单。到我校办理登记入学手续。学校将对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4)、我校的招生范围:天通苑西一、二、三区,老五区及北一区,共五个区 备注:招生区域由区JW教行科划定。 2、报名时间 6月15、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请各位家长听从学校的统一安排,使此项工作能够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温馨提示:(请家长同志妥善安排好时间,在规定时限内均可办理孩子入学手续,报名不分先后,尽量避免出现在学校门口排长队的现象) 3、7月10日,学校向新生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 4、申请在我校借读的学生,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和北京籍孩子的入学情况,确定我校是否还有空余学位,以及空余学位的数量。如有空余学位,学校将尽快研究在本校招生区域内非京籍孩子的入学工作,妥善安排,并会把下一步工作安排及时告知家长。并按照北京市JW关于加强中小学接收借读生管理的通知中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三、学校初中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初中:初中入学工作根据学生家庭户口簿或父母房产证明,由昌平JW教育行政科按学校招生区域进行分配。 我校初中的招生区域内(天通苑西二、三区、中苑,老区一、三、五区及北一、二区) 备注:招生区域教行科划定。 申请在我校借读的原本校学生,小学毕业离校前办理入学手续;非本校毕业的学生,如有入学需求可申请入学,经学校同意后按照北京市JW关于加强中小学接收借读生管理的通知中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10)64118260 学校网址:3W.CPTTYX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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