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kewuxi 于 2013-5-19 16:00 编辑 ) X" J1 A$ V* m- @$ H' o
8 K5 V. r g/ V- F8 ]# V2013年紫薇实验幼儿园 招生简章 一、园所简介: 上海市徐汇区紫薇实验幼儿园创建于1997年6月。是上海市一级一类园、上海市文明单位、全国家庭教育指导与实验基地、全国书香校园、全国书香班级、上海市“十一五”家庭教育指导实验基地先进校、上海市优秀家长学校、上海市五四特色团支部、上海市花园单位、上海市语言文字规范示范校、上海市平安单位;徐汇区示范幼儿园、徐汇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优秀单位;徐汇区优秀家长示范学校、徐汇区语言文字规范示范校、徐汇区白玉兰巾帼文明岗、徐汇区创建学习型企事业、徐汇区科研先进集体、徐汇区五四红旗团组织、徐汇区专项新长征突击队、徐汇区优秀青年志愿队、等等…… 紫薇实验幼儿园现拥有有两个园所:桂平路园所及桂林东街园所,两园所总占地面积为11301平方米。园内环境优雅,草地山坡,曲径蜿蜒,绿影婆娑,鸟语花香,室内分别配备了音乐舞蹈室、阅览室、绘画室、创意室等各种专用活动室,室外配有游泳池、沙池、海洋球馆、溜冰场、大型运动器械、操场等设施齐全。环境创设充满了艺术和人文的气息,深得家长和孩子的喜爱。 紫薇实验幼儿园拥有一支年轻、充满朝气活力、勇于开拓创新的,具有先进的婴幼儿教育理念的师资队伍。幼儿园融课程、成人与儿童相互作用、家庭教育指导为一体;全力倡导社区、学校、家庭的大教育观。 办园理念:亲情的伙伴,和谐的家园 办园目标:遵循育儿规律,提升父母素质,0到6岁融合,实现健康发展。 培养目标:学会做人、学会做事、生动活泼、主动发展 办园特色:关爱生命的家园合作 校园文化:我为紫薇增色 紫薇因我而亮丽
; ~/ v2 p9 o @) ~! k( x6 T$ r二、 指导思想: 确实贯彻上海市教委2011年下发的《关于学前教育入园(入托)工作指导意见》、《2013年徐汇区托儿所、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精神,认真制定好本园招生工作方案,努力做好招生宣传、计划部署、咨询服务和报名工作,以优质的服务,规范的操作来积极应对报名高峰。 三、招生原则 根据报名情况,先满足本地段并且符合招生标准的幼儿,如有多余名额再统筹考虑本地段和本区的幼儿。 四、招生对象: 具有徐汇区桂平路123弄户籍并于2012年12月31日前登记入户(户籍与父母、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是同一户籍,且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户主)的3岁幼儿。 招生年龄:2009.9.1——2010.8.31出生的儿童。 五、招生办法: 采用网上登记报名的方法。 5月6日-8日: 在规定时间内,幼儿家长可登陆紫薇实验幼儿园网站网上注册生成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并下载打印。 5月9日-13日: 紫薇实验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和统计工作; 5月14日起家长可进入紫薇实验幼儿园网站,并通过幼儿姓名与身份证号码登陆查询来园核对信息的具体时间段(请严格按照时间段来报名,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排队等候时间)。 六、报名登记: 5月18日-19日家长持网上下载并打印好的报名表,陪同幼儿携带好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以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按网上所示的时段前来幼儿园核对登记信息。 延误网上报名的补报名办法 于2013年5月19日9时至11:30家长携带幼儿和报名所需的证件材料至紫薇实验幼儿园前来办理补登记手续。 报名地址:桂林东街116号 招生咨询电话:64830788转602
& f9 }0 n" h3 U( C$ A七、登记要求 所有办理登记的幼儿,将视班额情况予以统筹 1. 户籍所在地户口:2012年12月31日前入桂平路123弄户口的,户籍与父母、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是同一户籍,且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户主;携带好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以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 2. 父母是集体户口:携带户籍证明、实际居住地住房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独生子女证以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 3. 引进人才:携带招生区域内有效居住证明、市人事局颁发《上海市居住证》 (有效期在1年及以上年限)、 住房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满一年期以上)、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独生子女证以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 4. 华侨子女:持有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住房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满一年期以上)、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以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 5. 港、澳、台人士子女:持有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住房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满一年期以上)、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以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 6. 外省市适龄儿童: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上海市居住证》(1年及以上长期居住证)、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从2012年7月1日起至报名日连续缴纳)、儿童预防接种卡、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以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 7. 持有《上海居住证》B证的外籍人员子女,持有《上海居住证》B证的留学人员子女:可持《上海居住证》B证、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住房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满一年期以上)、幼儿出生证原件以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 8. 外籍人士的子女:持有护照、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住房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满一年期以上)、幼儿出生证原件以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 以上录取视班额情况予以统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