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虹口区幼儿园招生简章
招神范围详细:
2013年虹口区小班对口街道里委.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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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入园高峰,进一步加强本区学前教育入园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1年本市学前教育入园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今年本区适龄儿童入园的摸底情况,现就2013年本区学前教育入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1.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应对入园高峰,以儿童发展为本,基本满足本区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2.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统筹协调”的原则,按照区域人口密度分布的实际状况,统筹区域学前资源。指导各级各类幼儿园制订好《幼儿园招生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努力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各类幼儿园不得对入园儿童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 3.各级各类幼儿园应按照区统一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入园报名工作,招生入园过程中须认真核查儿童入园所需的有效证明材料,有序安排入园。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择园费、借读费等。 4.加强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核准入园计划,民办幼儿园的入园办法(招生通告)、相关广告及简章等经教育局小幼教科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5.适龄儿童入园前应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对于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残疾儿童,根据其残疾类别安排至相应的学前特教班或附近的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 6.区教育局和各幼儿园通过本单位网站,以及张贴通告的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学前教育入园工作的相关信息。 二、招生年龄和范围 1.招生年龄 幼儿园小班: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托儿所托班:2010年9月1日—2011年2月28日出生的幼儿(托儿所登记) 2.招生范围 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面向全区有限招生;虹口区示范性幼儿园(一级园)面向相对就近的对应里委或相关街道(不固定)有限招生;公办二级幼儿园按规定的街道所属对应里委招生;托儿所面向相关街道有限招生;其他办、民办幼儿园面向全区自主招生。详见虹口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和各幼儿园招生通告。 三、报名(登记)时间 5月11日(星期六)—5月12日(星期日) 上午 8:30——11:30;下午12:30——16:00 四、报名(登记)办法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并携带户口簿、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到辖区内相对应的公办二级幼儿园所办理报名,也可到其他各类幼儿园办理登记。 2.本市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并携带该幼儿户口簿、居住地户口簿或房产证、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可到辖区内相对应的公办二级幼儿园办理登记。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并携带《上海市居住证》(家长和幼儿都必须持有,且有效期在一年以上)、住房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满一年以上)、父母一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个体营业执照(必须是幼儿直系亲属),以及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可到辖区内相对应的公办二级幼儿园办理登记。 4.华侨、港澳台、外籍人士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携带相关身份证明、预防接种卡、法人监护证明材料、住房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满一年以上)等有效证件,可到辖区内相对应的公办二级幼儿园办理登记。 5.持本区户籍的智力障碍儿童或自闭症(孤独症)儿童由家长陪同,携带户口簿、智商测试证明或指定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预防接种卡等相关材料到虹口区曲阳第二幼儿园(大连西路204号)办理报名手续。 五、报名(登记)地点 详见虹口教育信息网及各园所招生通告 六、咨询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65758570 65758571 特殊教育咨询电话:55540199 65544560 监督电话:65758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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