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ZF沪府发[2011]74号文《上海市人民ZF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市教委沪教委基[2013]22号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静安区教育局将继续在本区部分街道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特制定下述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按照“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工作原则。根据试点街道内义务教育学校资源分布和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少年报名登记数量等实际情况,区教育局将在区县范围内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二.试点街道:静安区曹家渡街道、南京西路街道 三.受理范围: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少年及其父母(监护人)应持有在2013年4月30日前由曹家渡街道和南京西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四.日程安排: 4月25日:静安教育网公示《2013年静安区部分街道试行“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5月18日: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户口簿原件、本人和父母(监护人)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申请回执》、预防接种卡、入学告知书等材料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入学报名登记手续。 6月20日前区教育局将通过挂号信邮递的方式向办理“人户分离”报名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居住地入学报到书》。 区教育局将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结合试点街道内义务教育学校生源数的实际情况,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在区县范围内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6月30日: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受理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截止。 五.注意事项: 5月18日报名登记地址:五四中学(新闸路1370号) 报名时间:上午 9: 00 —— 11: 30 下午 1: 00 —— 4: 00 静安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62790802 —— 134 静安区曹家渡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万航渡路676弄46号 静安区南京西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延安中路955弄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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