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  发表于 2013-4-27 10:37:38| 1519 次查看 | 2 条回复

2013年闸北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试行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3】22号)、《上海市人民ZF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办【2011】74号)文件精神,自2013年起,本区在彭浦镇、临汾路街道、天目西路街道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满六周岁),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能坚持正常学习的适龄儿童。

二、登记时间

2013年5月18日  下午13:00—16:00

三、登记手续

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持《户口簿》原件、《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上海市预防接种卡》、《入学告知书》及《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先到以下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填写《闸北区居住地入学申请登记表》。

【居住地址】             【登记地点】

彭浦镇                 上海市闸北成功教育实验小学(灵石路737弄17号)

临汾路街道             闸北区科技学校(阳曲路350弄1号)

天目西路街道           闸北区蕃瓜弄小学(天目中路749弄55号)

四、录取办法

区教育局按照“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一致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试点街道、镇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由录取学校在开学前十五天,发出入学通知书。当报名学生人数少于学校计划数时,学校应如数录取;超过学校计划数时,根据统筹安排的原则,按照以下顺序安排入学:

1、居住地与房屋产权证(学生本人及父母)地址一致的;

2、居住在直系亲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的;

3、居住在其他亲属处的;

4、居住在租赁房产处的;

5、其他情况。

五、咨询热线:56630990-2171  闸北区教育局小幼教科

六、监督电话:56630990-1005  闸北区教育局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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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bhd  评论于  2013-7-19 11: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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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fzw  评论于  2013-7-19 17: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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