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 资格 | 相关证明 | 报考地 | 备注 | 本市户籍考生 | 应届初中毕业生 | 本市户籍 | 应届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或户籍所在区(县) |
| 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 | 户籍所在区(县) | 非本市户籍考生 | 持有效期1年(含1年)以上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 | 应届初中毕业生 | 主证人身份证,主证人、考生本人上海市居住证以及相关的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 | 应届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或居住证所在区(县)(以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地址为准) | 今后参加高考按当年教育部和市教委相关政策执行。 | 往届初中毕业生 | 主证人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以及相关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副联),主证人及考生本人户籍证明或其他亲子关系证明 | 居住证所在区(县)(以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地址为准) |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在站人员子女 | 应届初中毕业生 | 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出具证明 | 应届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或设站单位所在区(县) | 往届初中毕业生 | 设站单位所在区(县) | 经市ZF合作交流办公室核定的各来沪投资企业有关工作人员的子女;经市ZF合作交流办公室审核登记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ZF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子女 |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 市ZF合作交流办和市教委共同核定名单 | 应届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 | 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或原属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 | 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或原属本市常住户籍证明及与考生的关系证明、考生本人户籍证明以及上海市居住证件(《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 原持有蓝印户口人员 | 区(县)公安分局核定名单 | 在沪台胞及台胞子女 | 本市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 | 区、县ZF台办出具证明 | 应届初中毕业(或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 | 在沪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生 | 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 | 外国籍考生 | 本市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 | 具有有效签证的护照 |
备注:1、参加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的考生只限在一个区(县)参加报名。 2、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为了孩子我挥汗如雨,为了爱币我鞠躬尽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