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ngjun  发表于 2011-4-6 10:52:23| 1678 次查看 | 2 条回复
网帖称药家鑫师妹认同师兄捅人行为遭指责。“我要是他(药家鑫)我也捅……怎么没想着受害人(药家鑫事件中的死者)当时不要脸来着,记车牌?”很难想象,据留言人的资料显示,如此话语竟然来自一个大学生,药家鑫的同门师妹李颖。“大庭广众竟然出现李颖这样的言论,是对中国教育最危险的信号。”教育学专家张敏强说。(4月3日《南方日报》)

没有愤怒,也没有悲哀,心头泛起的只是遗憾:说出“我要是他(药家鑫)我也捅”这种话的,为何是“药家鑫师妹”,却不是俺的闺女呢?如果她是俺闺女,那该多好啊。
  
  如果“药家鑫师妹”是俺闺女,俺首先要扇自己几十个大嘴巴,不把自己满嘴的牙打碎、不把自己的老脸扇烂决不停手。常言说“子不教,父之过”,子女不成器,当爹的责无旁贷;子女在外边惹了祸,当爹的不自残怎能平民愤呢。只要能让大家伙儿消火退气,俺再苦再疼也值得!
  
  如果“药家鑫师妹”是俺闺女,俺还会壮起胆子“修理”老婆几记拳脚。这糟老婆子,俺受了她半辈子气啦,因此也让俺背负了多少年“气管炎”的名声呀。俺早想反抗一下下啦,俺早想逞逞“男子汉大豆腐”的威风啦,可人家从来不犯错,俺也没理由发飙呀。这回好啦,俺终于揪到她的“小辫子”啦——俺打算像胡屠户对范进一样,先恶狠狠地扇俺那老婆子一个油光光的大嘴巴,然后瞪着血红的眼珠子吼一声:看你生的是啥孩子!
  
  如果“药家鑫师妹”是俺闺女,俺就也能“飞扬跋扈”一回,体验体验当“老太爷”、“老太奶”的感觉啦。自从某位“老太奶”在公共场合掌掴志愿者并理直气壮地宣称“我女儿是彭X”之后,这位大婶就成了俺心目中的偶像啦。风水轮流转、今年到咱家,俺终于有了一位“超级猛女”型闺女,俺也可以到处耍威风并大言不惭地宣称“俺闺女是XX”啦!
  
  如果“药家鑫师妹”是俺闺女,俺就能挺直腰杆做人、不受别人欺负啦。俺再去街上摆小摊,估计城管就要绕着俺走啦。万一拆迁办的人再凶神恶煞般地来撵俺腾房子,俺只须“关门,放闺女”,让他见识见识新一代的女大学生是多么的彪悍,让他知道知道啥叫“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在俺闺女明晃晃的大刀面前,不信他不打哆嗦,不信他不下跪求饶。拆迁办也有犯软蛋的时候,哈哈,真是想想就让人感到过瘾哪……
  
  当然,俺毕竟是个老实人、是个深明大义的小老头儿,如果“药家鑫师妹”真是俺闺女,俺一定会在适当的时候对全世界庄严承诺:请大家不必害怕,在冲突中俺绝不会首先使用闺女!

家有小活宝,大活宝来报到!
mike  评论于  2011-4-21 00:53:33
药家鑫撞人杀人案将于4月22日一审宣判
中新网西安4月19日电 (记者 冽玮)记者19日晚间从西安市中院获得证实,大学生药家鑫撞人杀人案将于4月22日在西安市中院一审宣判。

  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于3月23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

 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学院长安校区返回西安,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从随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杀人后,被告人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途中再次将两行人撞伤,后交警大队郭杜中队将肇事车辆暂扣待处理。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经法医鉴定:死者张妙系胸部锐器刺创致主动脉、上腔静脉破裂大出血而死亡。
太忙了,每天想好的计划总是被打乱。
mike  评论于  2011-4-22 11:55:31
本帖最后由 mike 于 2011-4-22 11:56 编辑

药家鑫撞人杀人案一审宣判 药家鑫被判处死刑
新华网西安4月22日电(记者史竞男、崔清新)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20日22时30分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陕A419N0号红色雪弗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返回市区途中,将前方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同方向行驶的被害人张妙撞倒。药家鑫恐张妙记住车牌号找其麻烦,即持尖刀在张妙胸、腹、背等处捅刺数刀,将张妙杀死。逃跑途中又撞伤二人。同月22日,公安机关找其询问被害人张妙被害案是否系其所为,药家鑫矢口否认。同月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为逃避责任而杀人灭口,持尖刀捅刺被害人胸、腹、背等处数刀,将被害人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由父母陪同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于自首。药家鑫交通肇事后杀人灭口,不属于激情杀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不予施救,反而杀人灭口,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其虽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及媒体记者、群众等百余人旁听了公开宣判。
太忙了,每天想好的计划总是被打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