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  发表于 2011-7-21 15:21:19| 1705 次查看 | 0 条回复

2011年秋季浦东新区星韵幼儿园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1、幼儿园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星韵幼儿园

2、招生范围:双桥路180弄(原双桥路480弄)、双桥路218弄、双桥路220弄

证大家园:巨峰路667弄(证大一期)、五莲路1728弄(证大二期)、巨峰路399弄(证大三期)、五莲路1769弄(证大四期)、利津路1313弄(证大五期)

武警十支队家属院(杨高北路3900号、杨高北路3888号)

二、招生对象

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为201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对象。

1、持有在2011年4月1日前入户的、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的(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的有效);因动迁原因,户口暂未迁入居住地,且具有有效动迁证明及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的,满足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2、持有招生区域内蓝印户口的适龄儿童,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3、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证的适龄儿童(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4、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的,根据居住证地址,并视幼儿园班额情况作统筹安排。

5、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由公安部门颁发的《上海市居住证》的,由教育署视招生情况协调安排。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招生时间:2011年4月17日(具体时间留意各小区张贴的招生通告)

2、招生办法:凡属上述招生范围的幼儿,请家长持户籍证明、房产证、居住证、出生证及其复印件,以及《浦东新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手册》等相关材料,并携带幼儿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3、报名地点:浦东新区双桥路300弄1号(星韵幼儿园内)

四、录取办法

各幼儿园在4月30日前统一发放幼儿录取通知单。

五、残障儿童招生

1、智商在65以下,疑是智力障碍或听力障碍等残障儿童,可至浦东新区爱心幼儿园(浦东大道2388弄14号

电话 68509585)、上南三村幼儿园特教班(上南路1251弄24号 电话 58838279)报名;

2、经医疗机构鉴定智商在70左右的适龄特殊儿童,由各教育署统一协调安置。

六、外籍儿童招生

外籍适龄儿童可到附近具有招收外籍儿童资质的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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