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  发表于 2011-7-21 15:03:44| 1526 次查看 | 0 条回复
华高幼儿园入园要求(以2011年为例,供参考)
根据《2011年浦东新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细则》的统一规定:
(一)招生对象
1、 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为2011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
(1)持有在2011年4月1日前入户的、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的(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的有效);因动迁原因,户口暂未迁入居住地,且具有有效动迁证明及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的,满足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2)持有招生区域内蓝印户口的适龄儿童,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3)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证的适龄儿童(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原则上一套住房安排1名适龄儿童)
(4)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的,根据居住证地址,并视幼儿园班额情况作统筹安排。
(5)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由公安部门颁发的《上海市居住证》的,由教育署视招生情况协调安排。
2、根据《浦东新区学前教育阶段***向民办幼儿园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各民办幼儿园在优先满足对口公建配套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园的基础上[对象为上述条件的(1)(2)(3)项],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实行自主招生。
3、智力、听力等有障碍的儿童可到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特教班报名。
4、外籍适龄儿童可到附近具有招收外籍儿童资质的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
二、需要幼儿出生证、户籍证、房产证、居住证等相关证明
三、公办幼儿园招收规定地段内的适龄儿童,根据《2011 年浦东新区教育局第二教育署幼儿园招生地段公示》,2011年华高幼儿园的招生范围是:
巨峰路:885弄(凯鑫苑)、915弄(汇园)、995弄(华高
一村)、997弄(华高二村、华高老庭苑)
金高路:988弄(春江花悦苑)、1051弄(华高新庭苑)、
1058弄(华高新苑北区)、1068弄(华高新苑南
区)
杨高北路:3839弄(宜嘉苑)、 3885弄(华高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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