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y  发表于 2011-7-20 17:09:18| 1666 次查看 | 0 条回复
2011年杨浦第二艺术幼儿园招生具体办法通告如下:
一、今年招生地段:(----居委及具体地址)
二、招生年龄: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的小班适龄幼儿。
三、招生方式:
(一)报名对象为持有以下证件的适龄儿童
1、持有本地段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户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有效)。2、持有港、澳、台、华侨、外籍的通行证或护照,并有本地段户籍监护人证明的适龄幼儿。3、持有有效期一年以上、由上海市人事局颁发的《上海市居住证》,并能提供招生地段内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报名时间:5月14日(周六)(8:30——4:30)
(二)登记对象为持有以下证件的适龄儿童
1、持有本地段房产证与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与儿童本人)2、持有本市户籍、长期居住在本地段直系亲属处的适龄幼儿。3.持有父母及儿童本人的户籍证明、《上海市居住证》、本地段房屋居住证明(购房产证或租房合同)、预防接种卡的适龄幼儿。4、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的子女。(按缴纳保险与居住年限酌情录取)
登记时间:5月15日(周日)(8:30——4:30)
四、报名地点及相关事宜
1、报名登记地点:-----幼儿园,具体地址
2、报名(登记)材料: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家长需提供出生证明、户籍证、房产证、居住证等材料。
五、录取通知发放时间:
6月10日统一发放录取通知,敬请家长留意。
注:1、《杨浦区教育局关于2011年学前教育入园工作实施意见》在杨浦教育网上公示,招生原则和相关要求请家长上网了解。
2、聋哑、中重度智力残障幼儿可到杨浦区学前特教中心报名,——(图们路3号,报名地点设在控江路121弄1号鞍山幼稚园分部)。届时请家长带好由指定医疗部门(上海市儿童医院、新华医院)提供的检测鉴定表。
3、因动迁原因,户口暂未迁入居住地的,依据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租赁房屋地址作统筹安排),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4、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的子女登记时可提供缴纳保险的证明。
5、由于各地块新生报名数不确定,录取时全区统筹,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尽请谅解!
家有小活宝,大活宝来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