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金山区幼升小统筹安排细则
摘自《2017年金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细则》
本区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居住地(以《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为准)办理登记入学,具体按照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办理入学登记:
1. 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本人,并拥有主要产权;
2. 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拥有主要产权;
3. 居住地为租赁房;
4. 其他情况者。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居住地学校学位情况和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在区域内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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