蓓蓓妈咪  发表于 2017-4-15 14:26:47| 1936 次查看 | 1 条回复

六合区2017年小学招生入学23问

1.招生过程中要执行哪“八不”要求?

答:义务教育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八不”要求:任何学校不得进行违规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得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不得违规承诺或提前签约录取学生;不得分设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不得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得超计划招生;城区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住宿新生。

2.儿童入学需年满几周岁?

答:儿童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不足龄的儿童无法取得学籍,已入学取得学籍的儿童无法再次以新生报名取得学籍。

3. 儿童身体有特殊情况,是否可推迟入学?

答: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批准,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4.儿童报名需要什么条件?

答:适龄儿童应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儿童户口应随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原则上应在2017年4月30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的产权证明相一致。“同一户籍”指儿童和监护人户口同簿。“产权证明”是指监护人的实际房屋所有权证,持证人应为儿童的监护人,而不是与他人共有权证。“实际居住”指非空挂,确实居住在产权证所在处。在审核材料时,监护人应尽到告知义务,不得隐瞒、造假,并配合学校及有关部门做好证件材料的核实工作。

5.六合区公办小学施教区如何查询?

答:主城范围内各小学的施教区按《六合区主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调整方案》(六教〔2014〕35 号)执行,儿童监护人可在“六合教育”(网址http://www.lhenet.net/)上“办事指南”查询;街(镇)内各小学的施教区由街(镇)中心学校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儿童监护人可向相应的街镇中心学校或相关小学咨询。

6.2017年小学新生如何报名?

答: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加大招生过程管理力度,促进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今年六合区教育局开发了“六合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该系统具有报名、审核、查询、录取、统计等功能,4月26日上网运行。所有符合六合主城公办小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在4月26日-5月10日自行登录六合教育网(网址http://www.lhenet.net/)“六合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中“小学新生入学报名”,网上填写当前真实有效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儿童只能报一所主城公办小学)。逾期网上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小学学位。各街镇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陪同儿童并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在5月13日-14日到街镇相应小学报名审核。如果儿童少年监护人自行登录招生报名系统确有困难,相关幼儿园或小学应帮助完成网上报名。

7. 新生网上报名后,监护人还需要做什么准备?

答:符合主城公办小学报名条件的新生网上报名结束后,监护人须在预约时间内(5月13日-14日)到网上报名小学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监护人除需陪同儿童以外,还须出具监护人及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儿童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等。在学校及有关部门审核材料时,监护人应尽到告知义务,不得隐瞒、造假,并配合做好相关证件的核实工作。逾期不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公办小学学位。

8. 儿童户口挂靠他人处如何入学?

答:(1)如果儿童的监护人有产权房(非与他人共有),监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监护人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2)如果儿童的监护人没有产权房,监护人要配合学校及有关部门做好审核工作,并与学校签署《住房信息查询委托书》,经核实监护人所述情况属实的,可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9.持“四老”房屋产权证的能否在老人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

答:持“四老” (“四老”特指儿童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屋产权证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可以在该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一是儿童的监护人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二是儿童出生后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三是监护人、儿童与“四老”实际常住一起。

如果儿童的监护人有产权房,即使儿童出生后户口在“四老”处从未迁移过,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户口迁移到监护人的产权房处,并在该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

10. 儿童户口随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能否正常入学?

答:儿童户口随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监护人的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或因路段冻结,户口无法迁入;或因父母离异等情况的,凭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审核后可在施教区小学正常报名入学。

11. 购买二手房的儿童怎样入学?

答:(1)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当年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小学报名。

(2)满足(1)要求,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和儿童及监护人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可在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12.家庭有多套住房,儿童如何报名?

答:家庭有多套住房的,应以监护人和儿童在同一户籍并且与实际居住的产权证一致的房产为准。报名时,凭该居住地的产权证明及户口簿到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

13.拆迁户的儿童怎样入学?

答:(1)拆迁户未安置到位的或未自购新房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2)已安置到位但未取得房产证的,凭拆迁安置协议等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3)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14. 共有住房、小产权房家庭的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答:共有住房家庭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名下有其他房产,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监护人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如果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没有其他产权房,监护人要配合学校及有关部门做好审核工作,并与学校签署《住房信息查询委托书》,经核实监护人所述情况属实的,可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家庭由于历史原因购买的小城镇户籍或购买“小产权房”无法落户,造成户籍与房产不一致的情形。①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②监护人名下无房产,“小产权房”为其自有的唯一住所且实际居住,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5.残疾儿童如何入学?

答:儿童残疾的类别可分为盲(含低视力)、聋哑、智障和其他残疾,请家长分别与南京市盲人学校、南京市聋人学校、六合特殊教育学校联系。若儿童的智力明显弱于其他同龄儿童,建议家长陪儿童到六合特殊教育学校进行专业咨询。

16.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怎样入学?

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南京市户籍随迁至六合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入学,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已实际居住年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并在4月26日-5月10日自行登录六合教育网“六合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栏,网上填写当前真实有效信息,向我区指定小学(根据居住证,居住在主城区的以滁河为界,①滁河以北,龙津路-延安路-延安北路以东→灵岩小学;②滁河以北,龙津路-延安路-延安北路以西→城西学校;③滁河以南→龙池小学。居住在街镇的为相应的街镇小学)提出就学申请。

网上报名结束后,监护人须在预约时间内(5月20日-5月21日)到网上报名小学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签署居住证(暂住证)登记信息查询委托书。待指定小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学位派定后,安排符合政策条件的儿童入学。

(1)家庭户口簿和监护人的身份证;

(2)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或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3)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监护人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4)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在学校审核材料时,监护人应尽到告知义务,不要隐瞒、造假,并配合学校做好相关证件的核实工作。

17. 政策照顾对象有哪些?

答:在义务教育入学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六合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

18.如何报名参加电脑派位招生?

答:我区实行电脑派位的热点公办小学名单及电脑派位计划,待公办小学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报名登记结束后,研究确定并于5月26日前公布。相关热点公办小学将按照市教育局统一的时间和工作要求,规范开展电脑派位的报名登记(6月2日-3日),并组织实施电脑摇号派位工作(6月24日上午)。有参加电脑摇号需求的六合户籍学生,符合电脑派位报名条件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在区内热点公办小学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其中,选择参加区内热点公办学校摇号而没有摇上的学生,若原学区学校已被作为公办热点学校实施电脑摇号派位,则不能回原学区学校就读,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19.非六合户籍但属于南京市其他区的,儿童如何报名?

答:儿童应在市规定时间内(5月13日-14日)到户籍所在地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

20.选择民办小学如何报名?

答:监护人可在市规定的招生时间内(4月19日-5月4日),登录相关民办学校网站,根据民办学校发布的招生报名信息,携带相关材料,自主报名。5月6日-7日,民办小学组织招生面谈工作。

21.小学新生按什么顺序录取?

答: 1、主城公办小学在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的前提下,视招生计划内空余学位情况,对部门联动审核通过的招生对象,按照以下次序分类分批、规范有序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录取顺序为:①施教区内户籍、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常住地三者一致的适龄儿童。②政策照顾对象(含符合拆迁安置政策条件的拆迁户)家庭适龄儿童。③施教区内只有户籍的适龄儿童。④在施教区内只有房产证且已实际居住的六合户籍的适龄儿童。(第③批、第④批招录的前提为学校招生计划内有空余学位,才予以照顾安排;学位不足时,按招录顺序实施,同类型招录以相关证件取得的时间先后依次办理)。2、各街镇小学录取工作,在街镇中心学校指导监督下,由各小学按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

22.儿童报名后怎样知道是否已被录取?

答:8月10日前,由各小学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将儿童名单在学校网站、学校门口张榜公布。

23.在招生过程中遇到问题如何咨询?

答:区教育局设招生咨询电话:57110256(基础教育科),招生监督举报电话:57110255(纪检监察科),招生平台系统技术支持:QQ2849968467。

默默的把爱币数了N遍,好像又少了几百?
cn033xkop  评论于  2017-4-15 14: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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