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了解南京小升初的入学政策,有助于提高择校成功率。为大家提供2016年南京小升初户籍审定常见问题,希望能够真正的帮助到家长们!
1、买了南京的中学学区房落户上学,户籍审定上有什么限制?
【市内五区】鼓楼区、玄武区、建邺区、秦淮区、雨花台区要求户口迁入满一年,以小升初报名登记时间往前计1年,即要求五年级下学期5月份之前落户。
【江宁区】要求小升初报名登记时间前一年12月31日前落户。
【栖霞区】要求最迟小升初4月份报名前落户。
【浦口区】要求最迟小升初4月份报名前落户。
2、小升初户籍审定跟着小学走,那小学在外地上的,买了南京的中学学区房怎么办?
户籍审定本市学籍的学生是跟着小学走,你们现在户口在南京,小孩子算是在外地借读,4月10日左右再咨询相应区教育局,到户口所在区办理登记手续《南京市跨区就读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回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部门登记。
3、小学跨区择校的,户审怎么办?
4月10日左右再咨询相应区教育局,到户口所在区办理登记手续《南京市跨区就读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回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部门登记,直升划片中学。
4.选择民办中学,还需要户籍审定吗?
因为民办校招生不受户籍限制,孩子的户籍学籍一致与否不影响孩子升学入学。不过以防万一中途改变择校主意,没有参加审核,就会失去区内统一调配学校的机会,同时也不能参加摇号。
5.孩子户口随四老怎么办?
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户口落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的,毕业生可以按目前户口所在地做户籍登记审核,直升划片中学;
如果父母有一方已有房产的,要把孩子户口签到父母房产处,直升划片中学。
6.家里赶上拆迁的怎么办?
毕业生家庭因拆迁等原因尚未重新购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毕业生全家原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局安排入学;
毕业生家庭拆迁后重新购房、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新购房屋所在地区县教育局安排入学。
7.户审结束后户口才迁入的怎么办?
毕业生的户口在迁入地户籍审查认定结束后才迁入的,由迁入地所在区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8.外来务工子弟怎么办?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小学的学籍材料;
②户口簿、在流入地的居住证;
③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
④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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