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母三迁  发表于 2016-1-19 11:01:24| 1820 次查看 | 1 条回复
父母和小孩户口为青浦区家庭常住户口,到浦东区租房并办理人户分离,现在的问题是小孩是否可以在浦东区入学租房地址对应的小学和初中? 如果可以入学,那么是否优先顺序仅次于人户一致,并且高于房产证加非上海户口?         谢谢解答


我的爱币满屋子,求爱贝发美元啊!
eztejgpeom  评论于  2016-1-19 11:20:00
因“人户分离”是要求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学的学生,房产证产权人须是父母或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待区域内有户籍同时有对应房产证的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不是你讲的这个意思,搞不好还会统筹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