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讨论 近期媒体关注有两大人物:屠呦呦,黄晓明。 屠呦呦,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科学奖的中国本土科学家,也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生理医学奖的华人科学家。其研究成果拯救了、拯救着、还会拯救无数人的生命! 黄晓明,结婚。 但两人的差别让我感慨良多! 当电视、广播、APP新闻等各大媒体争相报道黄的婚礼,铺天盖地全是后者消息的时候,屠呦呦的报道却明显冷清很多,甚至很多人不知道屠呦呦是谁。 让我不禁以为难道对社会做出贡献的不是屠,而是黄吗? 当黄晓明婚礼因参加的大牌太多,导致浦东和虹桥两机场几近瘫痪,婚礼现场比诺贝尔颁奖典礼都要隆重的时候。 让我不禁以为难道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是靠演艺圈推动的吗? 当黄晓明挥金如土,婚礼奢华,费用达两亿的时候,而诺奖得主屠呦呦呕心沥血,一生奉献,奖金却只能在北京买半个客厅,所获报酬远比不得baby一季跑男的收入。 这真的不会让年轻人以为读书并没有什么卵用吗? 当屠呦呦以身试药,历尽坎坷,若未获诺奖,必终身默默无闻;即使得奖,带来的是争论,更被某些人吐槽的时候,黄晓明的婚礼带来的却是全国围观,全民羡慕,更被尊为典范。 我不敢想象,多少勤恳努力的人会受到多大的价值观上的伤害。 原来有句话叫:搞导弹的不如搞茶叶蛋的,而现在: 做科研不如演戏的; 卖技的不如卖艺的; 搞实的不如作秀的; 救命的不如搞笑的! 当开创中国自然科学先河,意义不亚于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的事件却比不上两个艺人的一场婚礼的时候。 让我不禁以为难道中国梦要落到“戏子”身上吗? 当这社会虚荣成为风尚,看脸成为审美,娱乐成为主流,浮华成为氛围的时候,下一个诺贝尔奖,真的会从中产生吗?我们的民族真的能保持竞争力吗?我们的下一代真的能够肩负起强大自己、强大祖国的重任么?这种情形如若加剧,谁敢保证这一个诺奖“空前”但不“绝后”呢? 我们的文化喜欢务虚不务实,大众都喜欢树上的果实,不喜欢埋在树下的树根。但是没有树根怎么有果实,没有实力如何娱乐! 当欧美的孩子,在假期去博物馆、去参加科普活动的时候;我们的孩子,却在看《中国好声音》,去听各种演唱会,去机场追星! 这样的价值观怎么能有竞争力?! 记得小时候老师问我们,长大后理想是什么?十个同学有九个骄傲的回答:“科学家!” 希望不要有一天,十个小学生有九个骄傲的回答:“大明星!” 相关阅读: 人民日报:“明星婚礼秀”可以少搞些 文丨陈向阳 来源丨人民日报评论 近日,演员黄晓明在上海举办结婚仪式。媒体报道,这场盛大婚礼席开了上百桌,来了“大半个娱乐圈”,堵了半条市中心的延安中路。对此,不少市民有抱怨,舆论也提出了一些批评。 换个角度想,明星结婚仪式被追捧围观,其实反映了国人生活的丰富性,不仅物质生活有所提高,文化生活也更加多元。一方面,明星抓住一切机会进行“营销自我”;另一方面,一些受众出于个人爱好,加入到追星行列。 倘若这些互动不影响社会正常秩序,不会对社会主流价值观造成负面冲击,那么对于像“明星婚礼秀”,也不必板着面孔指责之。 问题是,这个“倘若”只是假设,事实上并非如此。婚礼媒体造势,引来大量粉丝,造成长时间交通拥堵。对于这样的情况,婚礼主角是否估计到了?婚房就在婚礼场所对面,走路不过百来米,却用一串婚车从这边开到那边。这样的轰动效应,是不是一些明星所追求的呢? 明星结婚是个人的事,但是他们在“办个人的事”时,需要考虑对社会秩序和公众生活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这不仅仅是结婚仪式。从打人、吸毒到嫖娼,一些明星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私生活对社会、对公众产生了负面影响。即便在某一件事上没有主观故意,但却折射出社会责任感缺失的共同病因。 文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对社会有很大的影响力,受到了广大粉丝的追捧和效仿。虽然对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没有明确规定,体现还是主要在道德层面。但作为公众人物,文艺明星的行为有放大作用,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其形象不仅关乎个人,而且影响社会,所以更有义务在道德上做出表率,成为为社会指示道德正确方向的标杆。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媒体时代,文艺明星的社会责任,不仅体现于明星本身的品格与修养,也与公众舆论息息相关。 一些媒体热衷于追星捧星,甚至无聊到了派记者到马路上去盯睄女明星。如此次婚礼,也“吸引”了众多媒体到场,从不同角度予以报道,有的还不惜用大幅版面、网页作介绍。媒体吸引眼球也可以理解,但是不是也同样需要考虑一下公共责任和社会价值? 一对新人结婚,值得祝贺。不过这声势浩大的“明星婚礼秀”,后来者却不妨少搞些。或许那样,倒能得到更多真心的祝福。(路长全) 我的爱币满屋子,求爱贝发美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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