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四川达州,3名曾在2013年因扶老人被讹诈为“撞倒”的孩子获得5000元奖励。在达川区公安分局办公室,3名扶人的小孩和两名办案民警分别获得了由民间基金提供的“好人”奖励现金。颁发奖金的民间公益组织负责人谈方认为,“给好人发奖就是让好人做好事之后,不再受到委屈,证明他们不‘傻’。”
“小学生遇‘扶不扶’遭讹诈,求解童心阴影面积”当这样一道考题呈现在大众视野中的时候,我相信众人的内心是崩溃的,在成长的过程中,在童心未泯如若白纸的善良年纪,遭遇了“碰瓷”事件,这样的阴影怕是很难消散,到底“委屈不委屈”不知道,但对价值观的构建肯定添加了点意味不明的“辅料”,面对这样的尴尬,当务之急不是用物质奖励“止痛”,而应立足病根,给孩子来点“挫折教育”。
“委屈奖”作为民间公益组织的一个特别奖项,其初衷是给“好人”一个说法,证明做好事不傻,但反观此次授奖对象,该组织却忘记了事前“三思”。首先授奖对象为未成年,五千元几三人均摊也是个不小的数目,面对飞来横财,容易对其构成“有委屈就有奖励”的负面教育,与学校传授的积极理念相悖,在今后遭遇挫折却未见“奖励”时容易产生逆反心理,埋怨社会,重创身心。其次过分“放大”委屈面,会倒逼其产生哀怨心理,在是非抉择面前,选择冷处理,容易走上极端道路,再者,此类奖项为民间公益组织授予,缺少官方支持,并且其合理性未能得到专业评估,其公平性饱受非议,盲目授予容易受到舆论质疑,反倒“受委屈”。
其实无论是“委屈奖”还是“民间公益”其主要目的都是一些爱心人士希望借助自己的力量匡扶社会正义,这是一种义务也是国人价值观中的一种责任,使命感的初衷是好的,但是面对当前复杂的社会形态,盲目行事容易造成“负面效应”造成“好心办坏事”的恶果。诸如此类“碰瓷殃及青少年”的事件已不仅仅是一起闹剧,而是一种社会现象,政府部门理应对其进行适度干预,为青少年价值观的形成做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制定相关措施摒除“碰瓷”顽疾,从根源抓起,扶起社会公德。
完善公共设施,提升全民素质,淬炼国人精神,只有从根源上遏制“道德沦丧”,才能让人“少受些委屈”,学校政府及社会各界都有责任和义务,做委屈的救赎者,委屈奖的终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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