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在飞啊  发表于 2015-5-29 18:15:58| 1775 次查看 | 1 条回复
2015年南京秦淮区小学新生入学及转学20问
一、新生入学
1、儿童入学需年满几周岁?
答:儿童入学需年满6周岁,今年入学的为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2、特殊情况的孩子可否推迟上学?
答: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3、小学招生什么时间报名?
答:2015年南京市城区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30日、31日(周六、周日)两天。
4、新生报名时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新生报名登记时除了带孩子以外,还须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证明)。
5、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就近入学应具有什么条件?
答: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在施教区就近报名入学。
符合下列两种情况的,也可以就近报名:①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②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6、监护人产权房地址与一家三口户口地址不一致,如何报名?
答:根据相关规定,监护人有产权房的,需将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进行登记报名。
7、适龄儿童的父母有自己住房,将户口迁入老人、亲戚或其他人家处,能否到对应的小学报名?
答:不可以。适龄儿童的户口应跟父母的户口在一起,居住在其父母自己的产权房内。报名要持适龄儿童父母亲的产权证及家庭户口本。
8、家庭有几处住房,怎样确定孩子在哪里报名上学?
答:凡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家庭,父母应以一处(有产权证的)作为相对固定居住地,且与三人户籍所在地一致。报名时,凭该居住地的产权证及户口本到所在施教区的小学报名。
9、持老人产权证能否报名?
答:老人特指孩子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持老人的房产证报名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孩子的监护人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确实都没有自己的住房;二是孩子出生后监护人及孩子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三是监护人、孩子与老人实际常住在一起。如果监护人有产权房,即使孩子出生后户口在老人处从未迁移过,也应将户口迁到孩子监护人产权房所在的施教区报名入学。
10、房屋拆迁,孩子如何报名上学?
答:(1)拆迁家庭未安置或购买新房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2)已安置或购买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到新安置或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3)所安置或购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安置或购房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11、购买二手房,孩子入学有什么要求?
答:(1)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孩子报名前办理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2)每套住房原则上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户籍、房屋产权所在的施教区学校就读。
12、孩子报名后,怎样知道是否已被录取?
答:8月10日前,各小学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将新生名单在学校门口进行张榜公布。
二、电脑派位
13、是否所有公办小学都进行电脑派位?怎样知道哪些学校进行电脑派位?
答:今年不是每所公办小学都进行电脑派位。6月7日前在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实行电脑派位的公办热点义务教育学校名单和电脑派位计划。
  14、想参加电脑派位,如何报名? 
答:6月14日至15日,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到区内实行电脑派位热点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到所属施教区小学填报电脑派位志愿。逾期未报名的,不得补报。每位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选择一所区域内实行电脑派位的热点公办小学参加派位,并由其监护人填写电脑派位申请表,签字确认,如有重复报名,所填申请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15、 什么时候进行电脑派位?怎样知道派位结果? 
答: 6月28日上午,市教育局将组织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派位,相关区教育局将组织区内民办学校和热点公办中小学的电脑派位。6月29日起,家长可在南京招生信息网(www.njzb.net)上进行查询,学校也会张榜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16、义务教育招生的政策照顾对象包括哪些人? 
答: 各小学在招生过程中,依据《南京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5]18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秦淮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主要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③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④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⑤随迁子女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
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有权拒收该生入学,该生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在宁入学。
7月4日,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携带相关材料到区内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小学申请报名接受义务教育。待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统筹安排学校就读。不参加热点学校电脑派位。
四、特殊儿童入学
18、残疾儿童如何入学?南京市有几类、几所特殊教育学校?如何招生?
答:智障儿童可选择在户口和实际居住地的施教区内学校或本区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视障儿童可选择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或施教区学校就读,听障儿童可选择南京市聋人学校或施教区学校就读。
南京市有盲、聋、培智三类共13所特殊教育学校。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秦淮区有两所特殊教育学校,招收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的智障儿童。
五、转学
19、家庭住房发生变更,怎样办理转学手续?
答:学生家庭住房变更,想在新的住房所属的施教区小学就读,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持产权证及户口本(与产权证一致)到所在住房所属的学校联系转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再办理有关手续。如所需转入的学校班级人数确已满额,由学校先登记,再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就读。如果打算购买二手房后转学的,家长在购买施教区的二手房时,除了要了解二手房的实际情况外,还应了解该套房子里是否有学生正在该施教区对应的小学上学,如果有,则转学时不能在该小学上学。
20、学生上四年级,学习成绩不理想,家庭正好搬迁,转学时想复读一年可以吗?
答:不可以。按照省教育厅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不留级制度。因此,学生在转学时不能变更就读年级。

为了孩子我爬我爬,咦~怎么总是没尽头呢!
894556509  评论于  2015-5-29 18:22:14
看过当然要留个言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