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所需材料及流程(参考2014年)
2014南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南京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主要是指年龄在6至15周岁,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具备一定学习能力的非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在本市市区间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各区教育局在制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方案中,应结合本区教育发展规划、当地人口出生情况和进城务工人员数量变化情况,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在当地教育承载能力范围内,稳步有序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各区可以通过扩大学校办学轨制、增加班级、启用义务教育阶段新建校等形式,进一步挖掘公办学校接纳潜力,同时应进一步发挥民办学校在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化解随迁子女入学矛盾。各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随迁子女当年新生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新生人数。接受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最大班额原则上不得突破45人。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南京市公办小学、初中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市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方可向我市暂住地区教育局提出就学申请。

2014南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以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

4、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5、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材料(小学一年级新生无需提供)。

2014南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注意事项:

各区教育局在受理随迁子女报名登记时,可根据工作需要,查阅随迁子女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各区教育局有权拒收该生入学,同时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在宁入学。

各区教育局在接到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后,应做好登记,并及时告知学位派定时间,待南京市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统筹安排随迁子女进入公办中小学就读。对于能够提供以上材料的随迁子女,各区教育局应优先予以统筹安排。对于不能完全提供以上材料的随迁子女,各区教育局应在本区义务教育学位可接收范围内给予安排。对于义务教育阶段非起始年级中途转学的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由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学校相应年级有无空余学位情况处理。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学位派定工作应在每年8月10日前完成。

各区教育局应广泛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的宣传工作,确定好报名登记时间、地点、程序和方法,并及时对外公布,同时设立服务和咨询电话,便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任何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不得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随迁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同样享受免杂费、免课本费、免作业本费的政策。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市民办学校就读,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报名入学和交费。

汗水一直下,只为咱宝贝!
ruvon  评论于  2015-3-31 17:16:55
看过拿分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