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  发表于 2014-6-4 15:06:48| 1243 次查看 | 1 条回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昌平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切实做好天通苑小学学校的招生工作,做到规范、有序、稳定、和谐,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范围:

天通苑东一区、东二区、东三区;北二区、北三区;天通苑一区、二区、三区、四区、六区;天通中苑,合计11个小区。

二、招生对象:

年龄在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健康、适龄儿童均可报名登记。

三、招生工作安排:

(一)学校严格落实《昌平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按划定入学范围登记接收适龄儿童入学。
    (二)6月14日、15日(六、日)学校将分批审核本校入学范围内北京籍孩子的入学信息。
    1、6月14日(周六),孩子户口和家庭房产都在本校入学范围内的家长持孩子信息采集表到校进行审核;
    2、6月15日(周日),孩子家庭房产在本校入学范围内,但孩子户口在北京市其他区县的;或家庭户口在本校入学范围内,没有房产的家长持孩子信息采集表到校进行审核;

3、6月15日(周日),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3、6月14日、15日两天按上述要求,符合审核条件的孩子家长要带齐以下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材料审核:
(1)孩子信息采集表

(2)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孩子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家庭房产本原件及全本复印件(学校将在一周内到昌平住建委审查房产证信息)

(5)按北京市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为保证6月14日、15日两天材料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1)请家长当天不要带孩子进入校园。

(2)6月14日、15日两天,学校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请家长到校后先从门卫处领取序号,按序号先后顺序有序进行材料审核。(如果排到您的序号您没有在场,您就要重新领取新的序号)

(3)审核材料地点为一楼合班教室。

(4)请各位家长听从学校工作人员指挥,使此项工作能够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三)本校入学范围内北京籍孩子的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和北京籍孩子的入学情况,确定我校是否还有空余学位,以及空余学位的数量。如有空余学位,学校将尽快研究在本校入学范围内非北京籍孩子的入学工作安排,并会把下一步工作安排及时告知家长。

(四)7月4日开始,学校开始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招生咨询电话:010-6175 2407   张老师


默默的把爱币数了N遍,到底该换点啥呢?
xieyunzheng  评论于  2014-6-4 17:50:00
酱油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