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你慢慢来》这本书要不是朋友强力推荐,我是决计不会去看一本讲述“拉扯”孩子的书。一来是因为自身的性别,二来脑海中已经对这种亲子类的书烙下了成见:无非是初为人母的悸动和矫作,孩童成长的顽劣与天真,无非是现在市面上大肆贩卖的“妈妈读物”中的沧海一粟。另外,看到作者栏赫然印着“龙应台”三个字就又减去一层想读的欲念。如果有人推荐她的杂文,我可能会放下手边的事,去看看这个一直令华人世界汗颜的台湾女子又写出怎样铮铮铁骨的文字,可现在捧出的是这样一小册几近“小女人”的书,实在让人难以恭维。
孩子,你慢慢来。你独一无二,与众不同,你有权以自己的思想主宰成长。
孩子,你慢慢来。春天开花,秋天结果,成熟需要时间。小神童和小超人的人生,并不样样领先。
人生不是短跑,也不是中长跑,是一场马拉松——马拉松从来没人抢跑,因为绝不会“输在起跑线上”。所以孩子,你一定要慢慢来。
允许孩子慢慢成长,这恐怕是当前最着急,最不能慢慢来的事。
本书主要在讲什么呢?
从孩子的出生开始,龙应台的生活就被孩子包围,她给孩子洗澡、喂饭、换衣服、带他们认识这个世界、读故事书给他们听。在《初识》中,8个月大的安安虽然还不能人语,但已会咿呀做声了,而且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新鲜感。于是,每天早上,在去猫川幼儿园的路上,“两个人都很忙碌,妈妈必须做导游,给安安介绍这个世界,安安是新来的。而妈妈漏掉的东西,安安得指出来,提醒她。”妈妈每天晚上都给安安念故事,但她会有选择地念,一些暴力血腥的故事书一律不要。因为“在他往后成长的岁月里,他会见到无数的人间丑恶事,没有必要从两岁就开始知道人与人之间的仇恨,人的快乐童年何其短促,何其珍贵!”我认为这句话特别有道理,这也就是龙应台独特的教育艺术:慢与爱。现在中国的家长,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说白了其实是为了自己的面子,就让孩子早早地进入早教班。以至于现在的幼儿园提早变成了小学。孩子们要上认字课、美术、音乐、体育、算术,还有英文……过早学会识字的孩子便在入学后坐在教室里发呆,因为他们都已经学过了。而其他没学过的小伙伴们却叽叽喳喳兴奋地发现字的世界,“那种快乐,确实像一个瞎子突然看见了世界,用张开的眼睛。或许幼稚园里不教认字是对的,急什么呢?童年那么短,那么珍贵。
这本书适合哪些人观看呢?
这本书不仅适合已经做或将要做父母的人看,也适合所有的教育工作者看,它是温情与理性交融、母爱的光泽与孩童的谐趣洋溢的生活散文,你会被慢与爱的教育艺术所感染,学会真正从孩子的需求出发,发挥孩子的天性,抛却功利心,培养一个健康、阳光的孩子。
部分正文
“阿婆,我要这一束!”
黑衫黑裤的老妇人把我要的二十几支桃红色的玫瑰从桶里取出,交给小孙儿,转身去找钱。
小孙儿大概只有五岁,清亮的眼睛,透红的脸颊,咧嘴笑着,露出几颗稀疏的牙齿。他很慎重、很欢喜地接过花束,抽出一根草绳绑花。花枝太多,他的手太小,草绳又长,小小的人儿又偏偏想打个蝴蝶结,手指绕来绕去,这个结还是打不起来。
“死婴那,这么憨馒!卡紧,郎客在等哪!”老祖母粗声骂起来,还推了他一把。
“没要紧,阿婆,阮时干真多,让伊慢慢来。”
安抚了老祖母,我在石阶上坐下来,看着这个五岁的小男孩,还在很努力地打那个蝴蝶结:绳子穿来穿去,刚好可以拉的一刻,又松了开来,于是重新再来;小小的手慎重地捏着细细的草绳。
淡水的街头,阳光斜照着窄巷里这间零乱的花铺。
回教徒和犹太人在彼此屠杀,衣索匹亚的老弱妇孺在一个接一个地饿死,纽约华尔街的证券市场挤满了表情紧张的人——我,坐在斜阳浅照的石阶上,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这个孩子从从容容地把那个蝴蝶结扎好,用他五岁的手指。
※ ※ ※
“王爱莲,补习费呢?”
林老师的眼光冷冷的。王爱莲坐在最后一排;她永远坐在最后一排,虽然她个子也矮。六十个学生冻冻地缩在木椅上,没有人回头,但是不回头,我也能想象王爱莲的样子:蓬乱的头发一团一团的,好像从来没洗过。穿着肮脏破烂的制服,别人都添毛衣的时候,她还是那一身单衣,冬天里,她的嘴唇永远是蓝紫色的,握笔的手有一条一条筋暴出来。
“没有补习费,还敢来上学?”
林老师从来不发脾气,他只是冷冷地看着你。
“上来!”
王爱莲抽着鼻涕,哆哆嗦嗦走到最前排,刚好站在我前面;今天,她连袜子都没穿。光光的脚夹在硬邦邦的塑胶鞋里。我穿了两双毛袜。
“解黑板上第三题!”
林老师手里有根很长的藤条,指了指密密麻麻的黑板。
王爱莲拿起一支粉笔,握不住,粉笔摔在地上,清脆地跌成碎块。她又拾起一支,勉强在黑板边缘画了几下。
“过来!”
老师抚弄着手里的藤条。全班都停止了呼吸,等着要发生的事。
藤条一鞭一鞭地抽下来,打在她头上、颈上、肩上、背上,一鞭一鞭抽下来。王爱莲两手捂着脸,缩着头,不敢躲避,不敢出声;我们只听见藤条扬上空中抖俏响亮的“簌簌”声。
然后鲜血顺着她虬结的发丝稠稠地爬下她的脸,染着她的手指,沾了她本来就肮脏的土黄色制服。林老师忘了,她的头,一年四季都长疮的。一道一道鲜红的血交叉过她手背上紫色的筋路,缠在头发里的血却很快就凝结了,把发丝黏成团块。
第二天是个雨天。我背了个大书包,跟母亲挥了挥手,却没有到学校。我逛到小河边去看鱼。然后到戏院去看五颜六色的海报,发觉每部电影都是由一个叫“领衔”的明星主演,却不知她是谁。然后到铁轨边去看运煤的火车,踩铁轨玩平衡的游戏。
并不是王爱莲的血吓坏了我,而是,怎么说,每天都有那么多事要“发生”:隔壁班的老师大喊一声“督学来了”,我们要眼明手快地把参考书放在腿下,用黑裙子遮起来;前头的林老师换上轻松的表情说:“我们今天讲一个音乐家的故事。”等督学走了,又把厚厚的参考书从裙下捞出来,作“鸡兔同笼”。
要不然,就是张小云没有交作业;老师要她站在男生那一排去,面对全班,把裙子高高地撩起来。要不然,就是李明华上课看窗外,老师要他在教室后罚站,两腿弯曲,两手顶着一盆水,站半个小时。要不然,就是张炳煌得了个“丙下”,老师把一个写着“我是懒惰虫”的大木牌挂在他胸前,要他在下课时间跑步绕校园一周。
我每天背着书包,跟母亲挥手道别,在街上、在雨里游荡了整整一个月,记熟了七贤三路上每一个酒吧的名字,顶好、黑猫、风流寡妇、OK……
被哥哥抓到、被母亲毒打一顿,再带回林老师面前时,我发觉,头上长疮的王爱莲也失踪了好几个星期。我回去了,她却没有。
王爱莲带着三个弟妹,到了爱河边;跳了下去。大家都说爱河的水很脏。
那一年,我们十一岁。
※ ※ ※
淡水的街头,阳光斜照着窄巷里这间零乱的花铺。
医院里,医生正在响亮的哭声中剪断血淋淋的脐带;鞭炮的烟火中,年轻的男女正在做永远的承诺;后山的相思林里,坟堆上的杂草在雨润的土地里正一吋一吋的往上抽长……
我,坐在斜阳浅照的石阶上,望着这个眼睛清亮的小孩专心地做一件事;是的,我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他从从容容地把这个蝴蝶结扎好,用他五岁的手指。
孩子你慢慢来,慢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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