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py  发表于 2011-4-27 12:10:15| 1822 次查看 | 1 条回复
普陀区幼儿园入园招生入园

申办主体:3—6岁适龄入园幼儿家长
申办条件: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参加正常集体活动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3—6岁适龄幼儿均属入园招生对象:
(1)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
(2)持有区域内蓝印户口;
(3)儿童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的;
(4)持有1年有效期及以上年限的由上海市人事局颁发的《上海市居住证》B证,并持有区域内居住证明的;
(5)持有招生区域内产权证(产权人必须是幼儿父母)。
注:盲、聋、哑、肢、智等残障适龄儿童,可在户口所在地幼儿园登记,由教育局汇总后统一分配随班就读或进入相应的特教班入学。


所需材料:

(1)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簿或有区域内蓝印户口簿;
(2)儿童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招生区域内的常住户口簿;
(3)有1年有效期及以上年限的由上海市人事局颁发的《上海市居住证》B证,并持有区域内的居住证明件;
(4)有招生区域内产权证(产权人必须是幼儿父母)、该幼儿出生证;
(5)幼儿预防接种卡;
(6)家长身份证。
办理机构:普陀区各托幼机构


申办时间:每年5月—6月全区统一时间招生(具体参见幼儿户口所在地的当年普陀区托幼机构招生办法)


办理程序:

1、家长带领幼儿并随身携带幼儿户口簿、幼儿预防接种卡按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地幼儿园报名、登记。
2、区教育局根据报名情况审核,全区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园。
3、各托幼机构根据区教育统筹安排,8月中旬前发出新生幼儿入园通知单。
4、幼儿家长接通知单后按规定时间到录取的幼儿园报到。
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十二部门制定的《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招生工作的意见、普陀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其他相关说明:新生入园前必须要按幼儿园的健康体检要求,到指定的区儿保所或附近街道医院进行幼儿入园前的体检工作,体检合格的健康儿童方可入园

家有小活宝,大活宝来报到!
舒欣润  评论于  2012-5-8 20:17:56
我看了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