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kdpcu 于 2013-7-5 09:21 编辑
6月30日晚,上海浦东一小区发生惨剧,两名女童从13楼的家中坠落至二楼平台,不幸死亡;7月1日早,宝山一小区内,一名4岁男童从4楼坠落,幸被59岁仓库管理员双手接住……暑期刚开始几天,父母上班把孩子单独留在家中就造成的最为危险的情况。“加快未成年人意外伤害的立法,确保监护人能落实监护职责,并且推动监护人、ZF和社区共同为儿童安全提供保障。”昨天,对这样的儿童伤害事件,不少法律界专家和教育界学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了共同的建议。 九成坠亡事件因无人照看 儿童高楼坠亡已成为近期网友热议的话题。这些孩子的年龄多为学龄前或小学低年级,发生事故时家里没其他成年人照看。尤其是小学低年级,父母常常认为,孩子已上小学,应该可以照顾自己了。 据调查数据显示,暑期上海各大医院的儿童门急诊病例中,占前5位的受伤原因依次为:跌倒/坠落、道路交通伤、钝器伤、溺水、烧烫伤。而我国每年有近5万名0~14岁的儿童因意外伤害死亡。各类儿童事故中,家中伤害案占了一半。坠落伤是婴幼儿直至儿童期最常见的意外伤害,占全部意外伤害的25%以上。在全世界,有超过4%的儿童死于坠亡,平均每年还有280万孩子摔伤。 有关部门曾做过调查,在孩子单独在家导致的坠亡事件中,有八成左右是6岁以下的学龄前,其余的也几乎都是6到10岁的孩子。在这些坠亡事件中,几乎九成以上是因为监护人将孩子独立留在家中所致。 剥夺监护权易立法难落实 被网友们谈论得最多的是“监护人失职是否应该剥夺监护权”,因为每当孩子发生悲剧时,监护人总被舆论、社会,甚至ZF纳入“受害方”。但很多时候,儿童意外伤害事件的背后是“善意的伤害”,是监护人监护责任的缺失。 “现在上海市修订未成年保护条例,正在征询各方面的意见,比如加入10岁以下儿童不能独处,不能坐副驾驶位等相关条款。”上海市未成年权益保障研究委员会主任付平在接受采访时说:“但即便是立法了,仍然无法解决监护人责任缺失该如何处理的问题。” 在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法律规定如果12岁以下的儿童单独留在家中,就是父母失职,严重的话,警察会上门干预,甚至剥夺父母的监护资格。今年4月,广州市在提交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规定(草案)》中,也特别列入了一条新规,未满10岁的儿童不能让其独处、也不得交由未满16岁的人代为照顾。 “但如何落实是一个大问题!”付平解释道,第一是如何界定父母是否履行了监护人的职责,其二是如果上海就此立法,将给有关部门带来沉重的负担。“毕竟这牵涉到上海本地的法规条例与全国的立法如何平衡的问题,尤其是上海现在作为一个外来人口数量庞大的城市,如果上海通过了这一法规,对于在沪的外来人口,他们违反了法规该怎么处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学界学者称,如果上海严格执行这一规定,估计上海的儿童寄养机构很快会难以负担。 社区应和家长共担责任 “在立法完成前,其实可以通过社区承担起儿童看护的责任,对家长来说,则应该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毕竟任何看护都不可能是百分百完美的。”这是不少学者在接受采访时的话。事实上,美国《儿科》杂志日前也发表文章提醒家长要注意暑假期间儿童的5种意外伤害。 他们建议,在外来人口聚居的地区,可以尝试采取社区互助的形式,由受过培训的家长轮流陪护孩子学习、游戏、出游;或者由ZF引导专门机构介入,设立专门的场所和其他硬件设施,由专业的陪护人员引导儿童进行相关活动;也可以征集一些社区的志愿者提供儿童看护的服务,或由社区的图书馆等社区活动中心为那些无人看护的儿童提供看护服务。 我看很多幼儿园暑假还是正常开园,可以考虑把孩子送进幼儿园暑托,千万不能把孩子一个人丢在家里,这样实在是太危险了,有时候往往是看不见的危险,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万一真的发生了将会后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