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eva 于 2013-6-27 10:09 编辑
市教委近日决定中小学、幼儿园的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和学生平安保险及中小学的教育报刊项目等三项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从2013年秋起不再列入代办服务的信息,引起广泛关注。 为方便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本市相关部门提出,2013学年学生平安保险指导标准保费为50元/人/学年。各区县教育部门可根据本区县学生家长的选择和要求,根据实际保险需求,在学生平安保险收费40元/学年—70元/学年的标准内,自主选择本区县学生平安保险方案。 本来就不应该轻质要求家长买不需要的保险,以前买保险都是硬性规定的,很难不让人联想保险公司给了学校什么利益,一直不都带倡议公平、民主么,像这样的事情还是根据自己的需求自愿买比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