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在朝阳区进行小学入学登记的通知 根据区教委工作要求,朝阳区所属各小学将于2013年5月30日在本校招生服务范围内的小区公示栏和学校门口粘贴入学登记通知。请已成功在北京市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朝阳区)中填报信息的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于2013年6月15日(星期六)、16日(星期日)带领孩子,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全家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范围对应的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具备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在朝阳区进行小学协调入学登记: 1、具有我区集体户口且实际居住地租住在朝阳区的适龄儿童。 2、户口为投亲靠友挂靠在我区且实际居住地租住在朝阳区适龄儿童。 3、户口原址已拆迁且实际居住地租住在朝阳区的适龄儿童。 4、按京户对待且实际居住地租住在朝阳区的适龄儿童。 5、户口和实际居住地在朝阳区内未办理教育备案手续的新建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 符合上述条件且联系学校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可于2013年6月3日至7日持学生全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示学生及家长本人页)、实际居住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房的需提供租房协议或租房合同)、学生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小招办申请办理协调入学登记手续。 请监护人在我区购房的借读适龄儿童家长于2013年6月15日(星期六)、16日(星期日)带领孩子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及《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借读证明》(农户/非农户)、适龄儿童全家户口簿、在朝阳区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监护人双方在朝阳区的暂住证、监护人的在京务工就业证明、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范围对应的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请监护人未在我区购房的借读适龄儿童家长于2013年6月17日至7月5日期间带领孩子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及《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借读证明》(农户/非农户)、适龄儿童全家户口簿、在朝阳区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监护人双方在朝阳区的暂住证、监护人的在京务工就业证明、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暂住地周边的小学联系入学事宜。 对于2013年7月5日后仍未联系到接收学校的借读适龄儿童,家长也可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3年8月19日至20日到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小招办申请参加朝阳区片区内电脑派位的协调入学分配。
为了孩子我爬我爬,咦~怎么总是没尽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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