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林肯 于 2013-5-7 15:1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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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 h, M( P: e一、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符合本市2013年中考报名条件,且符合自荐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男生。 2.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时间安排 4月16日起:学生登录我校网站,下载“2013年上海市第八中学自荐生招生登记表”;自荐生应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自荐申请、取得自荐资格; 4月22日至5月14日:自荐生本人或家长将申请材料投递至上海市第八中学教务处杨惠娟老师; 5月12至14日:自荐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5月17日:学校确定并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的自荐生,同时校园网上公布相关信息; 5月19日下午1点:进行面试; 5月24日:通知自荐预录取生签约; 5月25日12:00~16:00:预录取的自荐生和家长到我校进行网上签约; 6月7日前:市教育考试院公示“提前招生录取”预录取名单; 7月10日: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7月15日:我校进行“提前招生录取”考生的正式录取工作。 (2)我校根据自荐生的申请资料,以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特长和发展潜能为主要预录取依据,择优预录取。 (3)在初中阶段,凡参加市、区各类学科和科技竞赛荣获等第奖,以及获市、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自荐生优先预录取。 (4)被我校预录取的自荐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经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后,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3.学校特色班的教育资源支持可查询我校官网 4.自荐申请时应提供的材料 (1)考生及家长签字的 “2013年上海市第八中学自荐生招生登记表” (请自行登录上海市第八中学校园网下载并填写完整)。 (2)2013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自荐生信息表(复印件亦可) (3)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证明材料。 (4)初三阶段区统考成绩,包括一模和二模成绩。若二模成绩还没公布,可以注明并日后补交。 (5)请在信封上注明“自荐生”字样。 材料投递:教务处 杨老师、姜老师 63770235*8016 二、招生咨询 1.咨询:校办 赵老师 63770668 学校地址:陆家浜路650号 2.电话咨询时间:即日起至5月上旬(节假日除外) 9:00~16:00 三、住宿 本校无住宿 : O' [, n' J9 W/ h* E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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