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思想是什么? 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构建面向适龄儿童、少年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为目标,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持中小学招生程序的公平、公正,以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权益 二、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主要有哪些措施? 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措施: 第一,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各中小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作书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 第二,扩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试点。在2012年试行的基础上,今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在长宁等8个区县全区范围内试行,在黄浦等9个区县相应扩大了试点街镇的范围。 第三,建立健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验证制度。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手续时,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要通过信息系统对其父母缴纳社保证明、或灵活就业登记进行信息比对;要核对街镇出具的务工证明。各公办中小学审验两证后,将验证记录交区县招办备案;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小学由各镇负责招生和审验证件,并将验证记录交由区县招办备案。 第四,全面实行民办中小学校网上报名办法。民办学校要开通招生报名网站,并在网上公示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办法等,接受家长、社会监督;民办学校一律拒收报名时学生所提供的奥数、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及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等材料;民办学校不以奥数成绩、竞赛、等级考证书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使学校的自主招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更为规范有序。 第五,规范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小学一般不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区县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数严格控制在预备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区县要建立健全特长生资格确认制度,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 第六,建立上海市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今年起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进入市电子学籍管理。非本市户籍新生入学学籍必须核对登入父母持有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社会保障卡和就业证明信息以及适龄随迁子女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信息,由区县招办审验。没有相关信息、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予以接受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无档案材料学生。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生学籍人数拨款到各学校,并对学校加强日常管理与督查。 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登记入学,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根据《上海市人民ZF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今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其中长宁、闵行、浦东、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8个区县在全区县范围内试行,黄浦、徐汇等其他9个区县在部分街镇试行,试点街镇的范围比上年有所增加。(市教委将在“上海教育”网站上公布) 凡列入试点街镇范围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如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须到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证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在入学时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居住地登记回执、预防接种卡、入学告知书,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四、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试点街镇登记报名的学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如登记报名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则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各试点街镇的实际,参照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制定实施细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向社会公示本地区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学校、社区、家长对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登记入学政策及本地区实施细则的知晓率。 五、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报名登记时,需要携带哪些证明材料? 2013年,凡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须办理相关居住证件。在居住地报名登记时,由其父母或父母一方持1年及以上有效的居住证件、务工证明(以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暂未列入保险范围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按照本市《关于对“医院外来护工”等四类来沪人员试行开展灵活就业登记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3]13号)规定,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街道、乡镇开具的从事1年及以上就业证明),凭上述证件、证明以及同住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证件,预防接种卡、入学告知书办理入学手续,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 六、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统筹安排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读?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外来务工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居住证、就业类居住证)、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以及具有街镇出具1年以上就业证明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除第一、第二类人员子女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之外,在公办学校尚有学额的情况下,对已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人员的子女可优先安排进公办学校就读,其余人员子女将统筹安排进入ZF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小学毕业统一安排至全日制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七、“医院外来护工”等四类来沪人员如何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后与子女入学有何联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本市从2013年3月1日起试行开展来沪从业人员灵活就业登记工作。按照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联合颁发的《关于对“医院外来护工”等四类来沪人员试行开展灵活就业登记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3]13号)规定:来沪灵活就业登记对象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的原则,在办理就业登记时应当已在本市稳定就业,并持有本市临时居住证等居住证明。试点登记对象一是由护工管理机构管理,在本市医疗机构中由病家聘请为病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的来沪从业人员;二是在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从事农业劳动的来沪人员;三是在本市从事家政服务的来沪人员;四是经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设立的无雇工的来沪个体工商户。此四类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本市临时居住证,以及相关管理部门或指定机构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由本人前往就业所在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 灵活就业登记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后30日仍未办理需登手续的,此前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自动失效。 上述四类人员的子女如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今年应凭灵活就业登记证明,按第六条所确定的先后顺序统筹其子女入学。在公办学校尚有学额的情况下,对已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人员的子女可优先安排进公办学校就读。 随着本市对外来人口管理制度的逐步健全,以及随迁子女入学制度的逐步规范,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条件将调整。即:2014年,调整为持临时居住证2年和灵活就业登记满1年;2015年,调整为持临时居住证3年和灵活就业登记满2年;2016年后,调整为持临时居住证3年和灵活就业登记满3年。 八、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今年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与公办学校一样。一是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小学报名时,家长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还需提供《居住地登记回执》)、预防接种证、《入学告知书》。二是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家长须携带1年以上有效居住证件、1年以上务工证明(缴纳社保记录,或灵活就业登记证明、或街镇开具的1年及以上就业证明)和同住子女的居住证件、预防接种证、《入学告知书》。民办初中报名时,学生需带户籍证明(或居住证件)、《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 九、民办学校招生不看“豪华简历”以及各类竞赛证书,挑选学生的标准是什么? 2013年民办中小学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办法。民办学校要公示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办法等,接受家长、社会监督。民办学校报名时一律拒收学生家长所提供的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个人豪华简历等材料。民办学校录取学生时不得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学科考试和测试。凡在民办中小学提前登记的学生,必须5月份通过网上报名办法重新登记报名。 民办学校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取电脑派位或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由于民办学校的功能是满足市民多元教育需求,在不看“豪华简历”以及各类竞赛证书的前提下,各学校会依据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双向选择的环节,从道德行为、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有所侧重地选择学生。虽然选择重点不同,但看重的是学生发展的综合素质。因此,建议家长不要突击“应试”,要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理性选择合适的学校,避免给学生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十、2013年的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有什么变化? 本市小学一般不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倡导学校通过素质教育的实施,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与特长。各区县初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数严格控制在预备年级学生总数的5%之内。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要将体育、艺术招生特长生招生办法、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家长与社会的监督。 十一、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今年,本市全面实行民办初中、小学网上报名办法,5月初各民办学校开通学校网站接受学生报名,凡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5月18日—5月19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时间,同时也是民办小学面谈时间,具体报名地点请各位家长注意查询各区县教育门户网站,以及各学校张贴的招生通告。5月11日—5月12日,为全市民办初中学校面谈时间, 5月26日前,民办初中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公办初中招生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小学对口或划片电脑派位的方案。民办小学于2013年6月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十二、跨区县就读小学五年级学生小学毕业考试该在哪里考? 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该孩子小学在杨浦就读,应该参加杨浦小学的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地黄浦就读初中,也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杨浦就读初中。办理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30日。
附: 2013年小学、初中学校报名需携带证明材料一览表 证明材料 学段 | 户口薄(或居住登记回执) | 父母一方1年以上有效居住证件 | 父母一方1年以上有效务工证明(含缴纳社保记录、或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 同住子女的居住证件 | 预防接种证 | 入学告知书 | 小学四、五年级学生成长手册 | 小学新生 | 本市户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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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新生 | 本市户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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