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上海市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凡属本区常住户口或符合借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年满6周岁儿童(2006.9.1-2007.8.31)均可报名读书,盲、聋、弱智等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可为7周岁 户籍 | 学生类型 | 办理入学材料 | 备注 | 材料一 | 材料二 | 本市户籍 | 本市户籍儿童 | 1、全家户口簿原件2、预防接种卡3、幼儿园毕业证明4、非本市户籍儿童须提供本区房产证或1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儿童本人《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 需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儿童,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办理入学登记 | 1、人户分离儿童统筹安排入学2、盲、聋、弱智等残疾儿童需持残疾医疗机构的鉴定结论到扬帆学校报名 | 非本市户籍 | 父母一方本市户籍子女 | 父母《结婚证》 | 1、非本市户籍儿童统筹安排入学2、外籍学生学费按照市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 人才引进人员子女 | 父母一方人才引进《上海市居住证》 | 随军子女 | 父母一方《军官证》、部队证明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父母一方1年或以上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须持1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 港、澳、台儿童 | 监护人本区户口簿或临时户口、本区房屋居住证明 | 《通行证》、侨办或台办证明 | 华侨子女 | 《通行证》、侨办证明、本市二级医院体检证明 | 外籍儿童 | 《护照》 |
办理时间:见4月15日杨浦教育网(www.yp.edu.sh.cn)公示信息 办理机构:上海市杨浦区小学招生办公室(长岭路50号) 联系人:董老师 65044272(招生办) 65017733转5125、5520(教育局) 家有小活宝,大活宝来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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