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  发表于 2013-4-27 11:23:43| 2034 次查看 | 3 条回复

政策依据:《上海市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凡属本区常住户口或符合借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年满6周岁儿童(2006.9.1-2007.8.31)均可报名读书,盲、聋、弱智等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可为7周岁

户籍学生类型办理入学材料备注
材料一材料二
本市户籍本市户籍儿童1、全家户口簿原件2、预防接种卡3、幼儿园毕业证明4、非本市户籍儿童须提供本区房产证或1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儿童本人《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需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儿童,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办理入学登记1、人户分离儿童统筹安排入学2、盲、聋、弱智等残疾儿童需持残疾医疗机构的鉴定结论到扬帆学校报名
父母一方本市户籍子女父母《结婚证》1、非本市户籍儿童统筹安排入学2、外籍学生学费按照市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人才引进人员子女父母一方人才引进《上海市居住证》
随军子女父母一方《军官证》、部队证明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1年或以上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须持1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港、澳、台儿童监护人本区户口簿或临时户口、本区房屋居住证明《通行证》、侨办或台办证明  
华侨子女《通行证》、侨办证明、本市二级医院体检证明
外籍儿童《护照》

办理时间:见4月15日杨浦教育网(www.yp.edu.sh.cn)公示信息

办理机构:上海市杨浦区小学招生办公室(长岭路50号)

联系人:董老师       65044272(招生办) 65017733转5125、5520(教育局)

家有小活宝,大活宝来报到!
张飞S兄弟  评论于  2013-7-18 23:14:00
小手一抖,爱币拿走。
陶邦睿  评论于  2013-7-19 01:57:58
我只是个打酱油的。。。。
斐泽超  评论于  2013-7-19 01:57:58
我瞅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