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三学年度徐汇区高安路第一小学一年级招生通告 作者(来源):高一小学 一. 招生对象: 1、2006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出生的,户籍在徐汇区天平街道所属居委 高安、康平、吴兴、安亭、宛平、德昌、广元、上海新村 的,(父或母同户口)适龄儿童。 2、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二. 入学原则: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三. 报名办法: (1)学校通过居委会在对口社区内张贴《小学招生通告》,家长可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索取我校情况介绍。 (2)适龄儿童家长带好孩子、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请交户口本复印件,用A4纸请按:1、地址页2、户主页3、父母页4、孩子页顺序装订。 学校拒收家长所提供的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含“幼儿园评语、父母的话”等形式)学生个人简历。 (3)聋哑、盲(低视力)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在我校报名后,由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安排进入相关学校;中、重度智力残疾儿童到徐汇区董李凤美康健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浦北路1109号,电话:54182577*8230),轻度智力残疾儿童则随班就读。 (4)体弱或智力发育原因希望推迟入学的,必须由家长书面申请,户籍所在居委会同意并盖章后附有关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填写《暂缓入学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教育局批准后备案。 四. 报名日期: 5月18日(周六)上午8:30——11:30 下午1:00——3:00 5月19日(周日)上午8:30——11:30 下午1:00——3:00 五. 报名地点: 1、户籍地所属街道(镇)所属居委 高安、康平、吴兴、安亭、 宛平、德昌、广元、上海新村 的,请到高安路第一小学报名或申请就读登记。地址:宛平路231号 2、居住在华泾镇和漕河泾街道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如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到居住地对口小学登记(详见《徐汇区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子女小学招生入学登记办法》)。 六. 区招生政策咨询: 1 网址:www.xhedu.sh.cn 2 电话:54361242 (周一至周五8:30—11:00,13:30—16:00) 联系人:阙老师 七. 学校招生政策咨询: 电话:64157871转811 联系人:徐老师 % E a" J, c+ T6 a7 w! _5 ~+ q E6 U
上海市徐汇区高安路第一小学 二0一三年四月
% c" ]0 }. G# t* {0 a
3 E" k! }5 l) G/ [3 M; \, S附件 徐汇区2013年公办小学办理一年级非本区户籍就读须知 居住地在本区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有法定监护人并保证负责其食宿和教育管理,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可以在本区小学申请就读(本区购房、本区幼儿园毕业优先)。 1、父母持本市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持户籍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2、华侨子女:持徐汇区人民ZF侨务办公室(乌鲁木齐南路218号505室,电话:64454511)出具的《华侨子女来沪就读身份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3、港、澳人士子女:持上海市人民ZF侨务办公室(延安西路129号华侨大厦1606室,电话:62491710)出具的《香港居民、澳门同胞、华侨、华人的子女来沪就读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4、台湾籍人士子女:持《台胞证》、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5、持有外国护照,但无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外籍人士的子女:持护照、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街道的指定小学报名登记,或到本区部分学校设立的境外班报名。 6、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区招生考试中心按照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居住证、就业类居住证)、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以及具有街镇出具1年以上就业证明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1)父母持有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适龄儿童):持有效的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及副联、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2)父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CW5、CW0)人员的子女(适龄儿童):持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CW5、CW0)及随迁子女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登记。 (3)父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的子女(适龄儿童):持1年以上有效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1年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徐虹北路80号,电话:12333)或根据(沪人社就发【2013】13号)规定办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各街道镇受理中心)或街镇开具的1年以上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登记。 温馨提醒: 随着本市对外来人口管理制度的逐步健全,以及随迁子女入学制度的逐步规范,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条件将调整。即:2014年,调整为持临时居住证2年和灵活就业登记满1年;2015年,调整为持临时居住证3年和灵活就业登记满2年;2016年后,调整为持临时居住证3年和灵活就业登记满3年。 注: 1. 符合就读第1—5款和第6款中的第1条的适龄儿童,由家长前往居住地所在对口公办小学登记。 2. 符合就读第6款中的第2、3条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根据居住地所在街道前往下列对应的社区学校登记。
/ E- e \7 h& e& [序号 | 居住地 | 登记地点 | 地址 | 1 | 徐家汇街道 | 徐家汇社区学校 | 南丹东路109号 | 2 | 天平、湖南街道 | 湖南社区学校 | 乌鲁木齐中路164号 | 3 | 枫林、斜土街道 | 枫林社区学校 | 宛南五村19号 | 4 | 田林、虹梅街道 | 青少年活动中心 | 田林东路8号 | 5 | 康健、漕河泾街道 | 漕河泾社区学校 | 康健路135号 | 6 | 龙华街道 | 龙华社区学校 | 龙华西路21弄80号 | 7 | 长桥、凌云街道 | 长桥社区学校 | 老沪闵路918号 | 8 | 华泾镇 | 华泾社区学校 | 华泾路505号 |
9 D8 b& I& x! X6 r' q. i: x- U3. 招考中心核实就读材料后,在学校班额数允许的情况下统筹安排。 4. 外区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受理就读申请。如因特殊原因需在本区就读,请与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联系。 5. 咨询方式: 徐汇教育信息网——www.xhedu.sh.cn. 接待咨询:每周四 8:30—11:00 13:30---16:00 百色支路28号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接待大厅 电话咨询:54361242 (周一—周五 8:30-11:00 13:30-16:00) 联系人:阙老师 (说明:请将“本须知”放在学校门卫处,供家长备索,同时在校园网上公布 家有小活宝,大活宝来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