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父母和幼儿均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户籍变动时间截止为2013年4月10日前。
2、听障、智障幼儿请到普陀区特教康复中心(白兰路191号)登记报名,经专家测试,视情况再安排到相应地段幼儿园随班就读或特教中心就读。
二、招生工作要求 1、真实发布招生公告。各园张贴的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必须符合实际办园条件。各园的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张贴前应报区教育局学前科审核、备案(A4打印)。
2、及时做好新生登记信息录入。确保幼儿报名信息真实、完整。做好幼儿户籍证、出生证、房产证、居住证、动迁证明、父母工作证、身份证、联系电话、预防接种卡等有关信息登记查验工作。
3、做好招生工作的咨询、信访工作。幼儿园要对家长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相关学前教育招生政策,认真细致妥善地处理好各种问题,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4、落实规范招生工作的各项监管措施。严格执行本市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规定,禁止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严肃查处招生入园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工作程序 1、4月10日,下发并网上公示《2013年普陀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4月23日,召开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会议。
3、4月23日-25日,各园成立2013年幼儿入园招生工作小组。做好报名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将招生简章或广告交区教育局学前科审核、备案。
4、4月28日—5月5日,各幼儿园张贴招生通告、简章,并将宣传工作做至居委会。
5、5月18日、19日(上午8:00—下午17:00),各幼儿园设点开展幼儿报名入园信息登记。
6、5月20日后,区教育局对全区招生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7、5月22日,民办幼儿园网上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8、6月18日,市示范性幼儿园网上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9、6月24日,公办一级、二级园网上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10、6月27日、28日幼儿新生报到。
11、各园自行安排幼儿入园体检。
非上海户籍人事子女报道 申请对象: 3-6岁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其父母在普陀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合法固定职业的非上海户籍人士子女。 申请程序 *提交申请。申请人每年4-5月到住所对口的幼儿园填写《普陀区非上海户籍人士子女就读幼儿园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在普陀工作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投资纳税证明等。
今天领了N多爱币,却总是打不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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