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上海市长宁区法华镇路第三小学建于1962年,是长宁区的一所中心小学,也是上海市陈鹤琴教育思想研究实验基地。学校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过程中,按照教育要“三个面向”的要求,以陈鹤琴的“活教育”思想为理论指导,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学做人”教育为重点,加强校本评价,深化各项改革,力求把学校办成管理现代化,教师专业化,学生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优质学校。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71人,教学班20个,学生550多人。学校校园环境优美,现代儿童想象艺术教育的深入开展已成为学校环境建设的一大亮点。
近年来,学校还把信息技术教育、生物科普教育与课程相结合,形成了相应的办学特色和校本课程。尤其是我们利用社区资源开展的丰富多彩的生物科普教育活动深受学生欢迎,曾向全区进行展示推广,校本课程——“菌宝宝”篇和“鱼宝宝”篇也成为法三小学师生的亲密伙伴。
学校近年曾获荣誉:全国雏鹰大队、上海市行为规范示范校、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铜牌)、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上海市无吸烟学校、上海市学校卫生工作先进单位、上海市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先进学校、长宁区文明单位、长宁区教学、德育先进单位、长宁区绿色学校、EPD项目学校、长宁区健康促进学校等。
招生信息:招生范围 法华镇路:635弄起 660—930号 延安西路:1446—1672(双号) 1435弄—1573(单号) 定西路:385—825(单号) 新华路:500—726(双号)、519—755(单号) 凯旋路:1010—1596(双号) 杨宅路:(凯旋路以东) 安顺路:77弄—139弄(单号) 种德桥路:延安西路以南 三、招生对象 2005 年9 月1 日~2006 年8 月31 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收班级数:4个 五.班额:每班35人 招生工作流程 1、摸底 根据教育局所划分的招生地段,由学校派专人至相关派出所,请求协助,对招生范围内的学生进行摸底。 2、核实 对摸底数进行仔细核实,对符合招生要求的新生进行排摸。 3、发放“入学告知书” 对符合招生要求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学告知书”。 4、登记 1) 对通过排摸,地段范围内与招生要求有出入,未收到“告之书”,但有入学意向的学生进行登记,核实。对经过核实,符合要求的学生发放“告知书”。 2) 对居住在我校附近或父母工作在我校附近,确有入学意向的学生,进行登记,经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同意入学名单,发放“告知书”。 5、报到 根据区教育局统一要求,安排报到时间,由专人负责做好新生报到接待工作。 6、6月30日之前完成我区新生报到工作,逾期未报到者不保留新生原学位,将作全区统一调配。
备注: 一、请以下适龄儿童家长根据信息前往居住地所属登记点进行新生报名: 集体户口 5月19、20日 上午8:30 ~11:00 下午 1:00 ~ 4:00 人户分离 5月19、20日 上午8:30 ~11:00 下午 1:00 ~ 3:30
适龄儿童为非本市户籍,父母一方为长宁区户籍 引进类居住证CW9 就业类CW0 投靠类CW5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5月12、13日 上午8:30 ~11:00 下午 1:00 ~ 3:30
居住地所属学区: 1、居住在长宁区江苏街道、新华街道、华阳街道、虹桥街道、周桥街道、天山街道等地块,至小教一学区(法华镇路186号)登记。 2、居住在仙霞街道、程桥街道、北新泾街道、新泾镇等地块,至小教二学区(借新渔东路240号,新元学校)登记。 二、请下列适龄儿童:港、澳人士子女;台胞随行子女;华侨子女;在本市合法任职或就业的外籍人员的偕行子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外籍人员子女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留学人员子女的家长留意6月上旬在长宁教育网上的公示。
上海市长宁区法华镇路第三小学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 长宁区法华镇路681弄4号(近定西路)
| 联系电话
| 62811329(总机) 62802769(校长室) 62819159(教导处)
| 邮政编码
| 200052
| 电子邮件
| xfs@chneic.sh.cn
| 传真号码
| 6289159
| 交通方式
| 公交:57,71,127,121,938 ,48,,946,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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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春季教育收费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现将长宁区教育局2012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告知各位家长,新学期学校将按以下收费标准实行收费。 长宁区法华镇路第三小学 2012年2月3日 附件: 教育收费告知书(小学) 序号
| 项目
| 标准
| 批准文号
| 备注
| 一、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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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外籍小学生就读收费
| 2100元 / 学期
| 沪价行【1995】285号 沪财综【1995】86号
| 随班就读。老生老办法,2007年新学年起新生执行新标准。(须经资格认定)
| 外籍小学生就读收费
| 3000元/学期
| 沪教委财【2007】第8号
| 2
| 外籍小学生就读收费(独立编班)
| 最高34000元/学期
| 沪教委财【2007】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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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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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课外教育活动费
| 100元 / 学期
| 沪教委财【2009】50号
| 学生自愿,多退少不补。需填写家长征询单,用于春秋游等。教育局备案。
| 2
| 学生服(校服)费
| 学生服:不超过117元/套 校 服:不超过150元/套
| 沪教委财【2009】50号
| 学生自愿。学生服:夏装37-57 元/套、春秋装60-90元/套、冬装88-117 元/套,具体价格按《关于本市2005学年学生服价格的复函》(沪价商〔2005〕6 号)。学生购买学生服或校服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套,即:夏装、春秋装、冬装各一套。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
| 3
| 报刊费
| 按实收费
| 沪教委财【2009】50号
| 学生自愿。不高于发行价。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每人最多1份。教育局备案。
| 4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 80元 / 年
| 沪府办发(2011)2号
| 学生自愿。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
| 5
| 学生平安保险费
| 60元 / 学年
| 沪教委财【2009】50号
| 学生自愿。需填写家长征询单。基本保险40元;协商附加保险(意外费用补偿险、住院定额给付险)20元。教育局备案。
| 6
| 中小学生住院医疗互助基金
| 80元 / 学年
| 沪儿基金办〔2011〕26号 沪教委财【2011】138号
| 学生自愿。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
| 7
| 午餐费
| 7元 /每餐
| 沪教委财【2009】50号
| 学生自愿,按月收取。教育局备案。
| 注
| 取消收费的项目及困难学生收费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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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取消每生每学期杂费50元、课本和作业本费150元;取消国家规定的学生防疫和常规检查费用;取消实施素质教育教学活动费用:观看电影、参观考察等;取消新生报名费、纸张费、晚托班管理费、搭伙费、午餐管理费、毕业证书工本费,学籍卡、校徽、成长手册、少先队队章、队长标志、新生红领巾、绿领巾、新生姓名章、一次性饭盒等费用;取消公办小学外省市学生借读费。
| 2
| 根据沪财教【2008】14号文件精神,本市城乡低保家庭及民政部门审定的本市城乡特殊困难家庭学生享受补助生活费(即伙食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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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宁区物价局 长宁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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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1日 |
家有小活宝,大活宝来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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