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mike 于 2012-9-11 11:08 编辑
杨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留级制度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颁发的《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相关政策,我区学生经考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学校方可办理学生留级手续: 1、学年总评不及格学科达5门及以上。 2、小学生学年总评不及格学科在4门及以下的,经补考后,语文、数学学科中有1门及以上不及格;或语文、数学及格,其他学科有2门及以上不及格。 3、初中学生学年总评不及格学科在4门及以下的,经补考后,语文、数学、外语学科中有2门不及格;或语文、数学、外语中有1门不及格,其他学科有2门不及格;或不及格学科达4门的。 4、小学一、二年级和小学、初中、毕业年级不设留级。 政策原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发《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基〔2006〕7号) 太忙了,每天想好的计划总是被打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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