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老子右手孔子——感悟中国式智慧 第一部分第1节:道法自然(1)
上篇 老子的智慧 老子所倡导的自然无为、柔弱不争、崇俭节欲的思想,在中华民族历史上一直闪烁着智慧之光,在当代同样具有时代意义。它可以帮助人们正确地处理人际关系,调节心理状态,选择行动方案,豁达地面对人生道路上的许多问题。老子的人生智慧,将为人们构建完美的人生提供肥沃、厚实的精神土壤。道法自然:无为而无所不为 因势利导,治大国若烹小鲜 老子作为道家思想的创始人,他的智慧具有鲜明的理性色彩。老子说:“不尚贤,使民无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老子认为,不推崇贤能以免人们争功邀名,不看重宝物以免人们竞相为盗,不炫耀可以引起欲望的东西以免人们心思惑乱。老子的智慧体现在遵循自然之理,顺势以举事,而不能妄因己见,为所欲为。因此,他数有“为无为”、“无为无不为”之说。对这种无为而治的领导智慧,老子有一种形象的比喻,就是“治大国若烹小鲜”。鲜者,鱼也,烹小鱼无须翻挠,待时可成;治大国同样不必兴作,顺势便能收到功效。 对于为什么要无为的问题,老子从无为的最终有为和有为的最终无为两方面做了论证。对于前者,他主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上德无为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对于后者,他则主张“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 那么如何才算无为呢?老子认为应当是“去甚、去奢、去泰”,即因势利导,舍弃一切过度的措施,取消一切不适当的政举,去除奢费行径。老子激烈地斥责了统治者的“有为”,他把人民的饥饿、贫困归因于统治者的贪婪和有为,可谓一语中的。 老子无为而治的智慧是一种别出心裁的理论。老子所主张的无为并不是消极的无所作为,而是要求乘时顺势而动,不违背自然和社会法则去恣意妄为。恣意妄为只会事与愿违,顺应自然才能建功立业。正因为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命意在此,所以它才可能被后世一些有头脑的统治者所采用,才会在后人中产生历久不衰的影响。今天,不尊重客观规律,凭着个人的冲动和喜好办事的还不乏其人,对这些人来说,应当认真学习一下老子的智慧。 顺应自然,无为而无所不为 老子认为,世界的生成模式是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里的“一”,指阴阳未分前,宇宙混沌一体;“二”,指宇宙分为阴阳;“三”,即阴、阳、和;所谓“三生万物”,即通过阴阳对立、和合,生成新的统一体。
由于“道”是一个无形无象的形而上存体,因此无法用一个固定的概念对它进行命名、称呼。任何名称一旦确定,所指的关系就确定了,即对象的物质体的特性也就确定了。譬如我们用“地球”这个概念指称地球,那么“地球”二字的范围也就被规定了,月球、太阳等就不能再用“地球”来指称。“道”是一个永恒的、不可限定的存在,所以不能用一个具体概念去指称。
老子认为,“道,可道,非常道”,即道是不能用语言来表述的,它无形、无声,“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博之不得”。一句话,是虚,是无。所以,“道生万物”,即“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道是自然而然的,对万物的生长,它不强制,不干预,顺其自然。它产生万物而又不据为己有,有利于万物而不认为是自己的功劳,不以万物的主宰自居。这种“玄德”,是自然和社会的最高法则。 由道出发,老子认为人要“虚其心”、“知足”、“不争”、“无为”、“自然”。 对于我们而言,只有认识这些规律,顺从这些规律、适应这些规律、利用这些规律,才能不断发展、壮大自己。 规律要顺从而不是违背。可是,纵观我们人类的昨天和今天,在人类对万物的认识中,对规律的作用和性质还是没有足够的认识。许多人只知孜孜追求名利,拼命去实现各种欲望,对宇宙和自然的规律却不屑一顾,做了许多违背规律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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