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22日发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修订说明,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对幼托工作人员取消体检中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应调离工作”的规定,这意味着乙肝携带者将不再被幼儿园拒之门外。这一规定出台,引起了社会不少争议。 部分幼儿园园长认为小朋友免疫力差,新规执行存一定难度。 记者了解到,尽管本市早在两年前就取消了教师资格申请的乙肝抗原检测,但对于接受乙肝病原携带者,幼托机构和家长依然持谨慎态度。 记者调查: 前年起教师入职体检取消“两对半” 根据卫生部新规要求,删去幼托机构工作人员体检中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应调离工作”的规定,乙肝病原携带者今后也可从事幼托工作。但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记者了解到,从2010年起,本市教师入职体检要做的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肝功能等项目,但不再对乙肝两对半项目进行体检要求。 在“上海教育人才网”上公布的《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中,记者也看到,体检不合格一栏中包含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但后面特别说明“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据有关人士透露,这一标准中曾经有过明确规定,“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者不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但前年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及《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根据这些文件精神,教师资格认定也相应做了调整。“基本上只要肝功能正常,医学角度说就不具备传染性,可以入职。” 幼儿园: 还未接到通知,仍希望健康老师执教 记者采访了本市部分幼儿园,大部分园长均表示,对于乙肝病原携带者入园工作还是持谨慎态度。“小学和中学都不要紧,但幼儿园小朋友毕竟免疫能力比较差,从以防万一的角度来说,我们还是希望选择那些身体健康(非乙携)的人。”一位公办园园长表示。 有些幼儿园园长则表示:“幼教行业比较特殊,乙肝病原携带者按以前规定是不能入我们这行的,在岗者查出患病也是要离岗治疗,不能恢复健康的是要转岗的。”一位园长表示,社会上对于乙肝病原携带者的恐惧心理还是比较普遍,幼儿身份又比较特殊,来自家长的压力让幼儿园难以承受。 “本来小朋友的身体健康就是很敏感的事,老师感冒了,都会有家长提意见,怕传染给孩子。虽然从科学上讲乙肝病原携带者不具备传染性,但从家长角度来说,还是会担心、有意见,万一小朋友生病了,就更说不清了。”一位园长无奈地说。而对于卫生部这次所出的新规,大部分幼儿园均表示,并未收到新通知。 据了解,虽然幼师体检不再要求做乙肝两对半检测,但是在教师资格申请中,本人必须填写“既往病史”,其中罗列了包括“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等项目,申请者要如实填写,签字确认。 “对于有过往病史的,可能会要求再做一些进一步的检测,我们每年还会有一次身体检查,如果发现有异常的一些状况,也会要求做进一步检测,项目可能会更多一些。”一位园长表示。 家长看法 有人支持也有人担忧 在网上,该规定则引起了不少争议。微博上有人表示支持,认为这是一种消除歧视的表现,表明社会在进步。但在不少育儿论坛上,还是有很多家长表示了担忧,认为“何必让宝宝冒风险”。有家长表示:“我并非歧视乙肝病原携带者,我只是希望能给孩子一个更安全的保证。”有网友表示,卫生部的这一纸规定如果强制执行,或许能减少乙肝歧视,但要消除乙肝恐惧,远不是一纸规定便能做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