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y  发表于 2012-5-2 11:13:23| 3230 次查看 | 8 条回复

  2012学年度徐汇区小学一年级招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

  1、2005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区户籍(父或母同户口)适龄儿童。

  2、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二.入学原则: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三.报名办法:

  1、公办小学

  (1)学校通过居委会、幼儿园在对口社区、幼儿园内张贴《小学招生通告》,家长可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幼儿园索取对口公办小学情况介绍(符合第五款中的第2条的,向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幼儿园索取对口公办小学情况介绍)。

  (2)适龄儿童家长带好户口簿(符合第五款中的第2条的,还需带好居住地登记回执)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口小学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3)聋哑、盲(低视力)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对口小学报名后,由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安排进入相关学校;中、重度智力残疾儿童到徐汇区董李凤美康健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浦北路1109号,电话:54182577*8230),轻度智力残疾儿童应在对口小学随班就读。

  (4)体弱或智力发育原因希望推迟入学的,必须由家长书面申请,户籍所在居委会同意并盖章后附有关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在对口小学填写《暂缓入学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教育局批准后备案。

  2、民办小学

  (1)家长可通过民办小学校园网或至民办小学了解民办小学招生简章。

  (2)想进入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都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徐汇教育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xhedu.sh.cn/),每个学生限报两所学校,民办小学应拒收家长所提供的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含"幼儿园评语、父母的话"等形式)学生个人简历。

  (3)民办小学应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取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面谈时间为2012年5月12-13日。2012年6月10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四.报名日期:

  5月19日(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1:00--3:00

  5月20日(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00--3:00

  五.报名地点:

  1、户籍地所属街道(镇),所属居委的,请到小学报名或申请就读登记。

  2、居住在华泾镇和漕河泾街道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如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到居住地对口小学登记(详见《徐汇区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子女小学招生入学登记办法》)。

  六.区招生政策咨询:

  1网址:www.xhedu.sh.cn

  2电话:54361242(周一至周五8:30-11:00,13:30-16:00)联系人:阙老师


       2012年徐汇区小学对口居委名单

校名

                     对  口  居  委

向阳

 慎成(部分)、肇家浜(部分)、襄南(部分)、建新(部分)、永康(部分)、息村(部分)

建襄

 建岳、太原、永太(部分)、永嘉新村 、建新(部分)、息村(部分)

高一

上海新村、高安、康平、安亭、吴兴、宛平、 德昌、广元

一中心

 嘉善 、肇家浜(部分)、 桃源村、张家弄、永康(部分)、复中、永太(部分)、复襄、襄南(部分)、 慎成(部分)、淮中(部分)、新乐、陕新、东湖、淮海、延庆

爱菊

民办小学区内招生

世界

 复永、武康、华康、兴武、天平、淮中(部分)、金波、安福、 春华

汇师

 文定、汇站、 潘家宅 、陈家宅、豪庭

虹桥

 乐山一村、乐山二三村、乐山四五村、乐山六七村、乐山八九村、番禺、虹二、虹交、北村

光启

 殷家角 、零陵、科汇、启明、徐汇新村 、沈马、王家堂、南赵巷、汇翠苑、名园

日新

 日晖新城、日晖二村、日晖五村、日晖六村第一、日晖六村第二、大木桥路第三、大木桥路第四、康巨 、茶陵

江南

 江南、船厂路、兆丰、枫林、西木南

上教实小

肇一、上影、景泰、恒益

平江

 日七 、大五、平江、 医清、西木北、肇清

交小

西塘、东塘、 南丹、 交大新村、 柿子湾

求知

桂康(部分)、康健 、习勤 、薛家宅 、西街、科苑、九弄、中海馨园 、梓树园、月河、金谷园 、漕溪南一村第一、漕溪南一村第二、漕溪四村、凯翔 、宏润花园、漕东、佳友、华富

东二

东二、沈家里(部分)、东四、黄家宅、宛一二、宛三、宛四、宛五、宛六、 庄家宅、 尚海湾(部分)、华容、徐汇苑、东安花苑

东三

沈家里(部分)、东安一村北、东安一村南、张家浜、安康、谨斜、振兴、 张东、天钥新村第一第二 、天钥新村第三、天钥新村第四、龙山新村第一、龙山新村第二、爱华、汇园、四季园

田林

 田林一二村、 田林三四村、 田林五六七村、田林八九十村(部分)、乔家塘

田一

 田林八九十村(部分)、千鹤第二第四、千鹤第三、千鹤第五、长春(部分)

田三

 田林十一村、田林十二村、万科华尔兹、爱建(部分)

田四

 田林十三村 、田林十四村、新苑第一二、新苑第三四、新苑第五六七、华鼎、爱建(部分)

吴中

长春(部分)、古宜、锦馨园

漕开发

古一、古二、古三、古四、东兰、桂林、钦北、航天新苑、星联、 虹南、怡桂苑、虹星、高家浜、永兆

樱花园

 月季百藤、 樱花园、茶花桂花(部分)、丁香迎春、玉兰园、

康宁

 康乐小区、康宁强、 寿昌山、寿祥坊(部分)、冠生园、桂二、师大新村(部分)

上师一附小

寿益坊、长虹坊、长顺海、长青坊、长兴丰、寿祥坊(部分)、师大新村(部分)、紫鹃园、茶花桂花(部分)、市委党校、紫荆园、金桂苑、欣园、联莘、桂康(部分)、紫薇园

世界外语

 民办小学区内招生

董李凤美健康学校

 特殊学校区内招生

上小

 长桥一村、长桥五村、光华 、上中

教院附小

 长桥四村一、长桥四村二、长桥七村、长桥八村、长桥三村第一、三(部分)

长二

  长桥新村第一、长桥新二村、 长桥三村第一(部分)、长桥三村第二

逸夫

民办小学区内招生

龙华

 周家湾、汇龙、盛大花苑、 上缝、 俞家湾第一、俞家湾第二、俞家湾第三 、强生花苑、机场、丰谷路、东蔡、狮城花苑、龙华新村、民苑、云锦路

龙南

 龙南一、 龙南三四村、龙南五、龙南六、龙南七、滨江 、樟树苑、龙水

盛大

民办小学区内招生

体职院附小

罗秀新村、罗秀二村、罗秀三村、港口(部分)、徐汇新城 、长桥三村第一(部分)

园南

园南一村 、园南二村、园南三村、平福、港口(部分)、百龙

徐实验

中海瀛台

向阳育才

汇成一村、汇成二村、汇成三村、汇成四村、汇成五村、华东一、华东二、 楼园 、正南、东荡、金牛、东泉路 、挹翠苑、张家园、罗城、汇澜园

启新

 梅陇三村  梅陇五村、 梅陇六村、梅陇九村、 梅苑一、梅苑二、理工二、陇南(部分)

华理大附小

凌云新村、 理工一、 梅陇四村、梅陇七村、 梅陇八村、 金塘 、华理苑 、 阳光(部分)、体育

上实校小

 梅陇十村、梅陇十一村、龙州、和平、 舒乐、 闵朱、 兴荣苑、 阳光(部分)、家乐苑 、 长陇苑 、书香苑、 闵秀、陇南(部分)

华泾

 华泾四村 、华泾五村 、华建、 华泾新村(部分)、华发、漓江山水、明丰、华臻

徐浦

 沙家浜、华阳、大桥 、名苑、华欣家园、华泾新村(部分)、光华

师三实验

嘉萱苑 、龙漕、滨阳路、馨汇南苑

  

       徐汇区2012年公办小学办理一年级非本区户籍就读须知

  居住地在本区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有法定监护人并保证负责其食宿和教育管理,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可以在本区小学申请就读(本区购房、本区幼儿园毕业优先)。

  1、父母持本市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持户籍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2、华侨子女:持徐汇区人民ZF侨务办公室(乌鲁木齐南路218号505室,电话:64454511)出具的《华侨子女来沪就读身份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3、港、澳人士子女:持上海市人民ZF侨务办公室(延安西路129号华侨大厦1606室,电话:62491710)出具的《香港居民、澳门同胞、华侨、华人的子女来沪就读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4、台湾籍人士子女:持《台胞证》、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5、持有外国护照,但无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外籍人士的子女:持护照、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街道的指定小学报名登记,或到本区部分学校设立的境外班报名。

  6、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1)父母持有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持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及副联、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2)其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件人员的子女(适龄儿童):持《上海市居住证》、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小学报名登记。

  注:

  1.符合就读第1-5款和第6款中的第1条的适龄儿童,由家长前往居住地所在对口公办小学登记。

  2.符合就读第6款中的第2条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根据居住地所在街道前往下列对应小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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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招考中心核实就读材料后,在学校班额数允许的情况下统筹安排。

  4.外区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受理就读申请。如因特殊原因需在本区就读,请与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联系。

  徐汇区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子女小学招生入学登记办法(试行)

  根据《上海市人民ZF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11】74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服务ZF、责任ZF、法治ZF建设,更好地促进发展、保障民生,规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通过居住登记享有相关民生服务事项,制定本办法。

  一.定义

  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日常生活起居的固定、合法住所地址。办理居住登记的住所地址,应当以规范的地名、路名和公安机关核准的门弄号为准。

  二.试点范围

  华泾镇、漕河泾街道

  三.登记对象

  2005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市户籍户口(父或母同户口)适龄儿童。

  四.登记时间

  5月19日(周六)上午  8:30--11:30  下午1:00--3:00

  5月20日(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00--3:00

  五.登记地点

  华泾镇(华泾小学徐浦小学)、漕河泾街道(求知小学)

  六.登记办法

  办理入学报名登记手续。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根据沪府发【2011】74号文件精神,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迁往现居住地,须前往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漕河泾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冠生园路211、215号;华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地址:华泾路505号)。

  (2)户口本原件;

  (3)预防接种卡。

  七.受理原则

  区招考中心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家有小活宝,大活宝来报到!
宝贝-Yuki  评论于  2012-5-2 11:19:09
小樱桃妈妈  评论于  2012-5-3 02:40:19
谢谢分享哦
kfqam  评论于  2012-5-12 17:16:59
雁过留声~~人过留名
gjhms  评论于  2012-5-12 17:17:00
看过了怎么能不留个名呢
wang1977  评论于  2012-5-13 09:27:21
搬个板凳看。
弘法弟子  评论于  2012-5-13 09:29:23
看过拿分走人
cccissy_chen  评论于  2012-5-28 20:17:59
搬个板凳看。
儒达  评论于  2012-5-28 20:17:59
嘿嘿嘿